领导,你好。非常抱歉在您百忙之中因为这件小事打扰您。本人于03年9月从耒阳考入长沙一所大学,并于当年12月参军入伍,21年3月退役安置在广东。经咨询长沙市雨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科(0731-85527846),本人优待金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发放,后在耒阳退役军人事务局网上申请办理该优待金事项被驳回,一名刘姓工作人员(0734-4319685)给我回复:耒阳优待金发放工作是从2004年开始,在这之前是没有的。据我所知:1.关于义务兵优待金国家在88年,04年都有发文规定。2.我也了解到我们同批战友有领取。至此,希望领导能帮忙确认一下,我们耒阳在2004年之前入伍是否有优待金,在此感谢。
尊敬的伍先生:
您好!
您于2023年8月3日通过书记市长信箱反映我市未发放200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今与您电话联系沟通,解释了当时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程序及方式,您表示理解,也比较满意。谢谢您对我们优抚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耒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