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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要开小餐馆(50平方米以下)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

“我要开小餐馆(50平方米以下)”

一次性告知单

耒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04月

一、事项名称:“我要开小餐饮(50平方米以下)”套餐服务

二、受理对象:个体工商户

三、适用范围:耒阳市行政范围内新开小餐饮

四、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较少,经营条件简单,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二)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的固定门店,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油烟排放、防蝇、防尘、防鼠、防虫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各功能区布局合理,能有效防止食品存放及操作过程中产生交叉污染。

(五)具有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或者有符合规定的消毒措施。

五、套餐服务联办证照(事项):

(一)营业执照;

(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四)门店招牌许可;

(五)涉税事项办理。

六、审批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

七、受理窗口:

耒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八、办公地点:

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政务服务中心

九、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咨询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0734-4758066  

监督投诉电话:0734-4758366政务服务中心:0734-12345       

十一、申请材料:

涉及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类型

份数

材料要求

基本资料

1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1

申请人办理登记前,需先行对经营者及委托代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实名验证

2

委托代理人证明

复印件

1

经营者及代理人签名

3

代理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

复印件

1

代理人签名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①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根据市场主体类型选择办理

1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


2

申请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

1

3

住所使用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1

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

1

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原件

1


2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1

3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1

③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1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


2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复印件

1

3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原件

1

4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原件

1

5

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1

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

1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原件

1

④有限责任公司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


2

公司章程

原件

1

3

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原件

1

5

住所使用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1

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1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提供

1

从业人员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

1


2

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复印件

1


3

健康体检表

原件

1


4

经营场所的平面图、方位图、加工流程图

原件

1


5

从业人员花名册

原件

1


6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原件

1


7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原件

1


8

水质检测报告或水费单

复印件

1


9

供应商资质

复印件

1


10

加盟合同

复印件

1


11

现场店面实景照片

原件

1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1

申请报告

原件/申请人签字

1

申请人自备

2

耒阳市城管局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办理表(城市容貌类)

原件

1

政府部门核发

3

广告设施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4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场地使用权证照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5

广告设施设计平面图、结构图、效果图、设置地点、材质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6

广告设计安装施工企业资质证明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7

涉及公共安全的,应提交设计单位或鉴定机构出具的安全证明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8

户外广告设置承诺书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9

依照法律法规应提交的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4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复印件

1

法人签字,单位盖章,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注:各资质有效期不能过期)

5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1

必须真实,齐全,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2

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

1


3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复印件

1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 报告书 (表)审批 (或建设 项目环境 影响登记 表备案)

批发、零售市场涉敏感区的需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

1

环境影响报告表

原件

1

签字、盖章

2

公众参与调查表

原件

1

签字、盖章

涉税事项办理

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复印件

1

仅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提交

备注:

1.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50平方以下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50平方以上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涉税事项办理:新办纳税人可填写《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税务机关提供“套餐式”服务,可一并办理电子税务局开户、登记信息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税控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事项。


十二、审批时限:

“我要开小餐馆(50平米以下)”总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

涉及事项

工作日

备注

综合窗口受理

1

不含材料补正、申请人装修、现场踏勘或整改等时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且最高开票限额十万以上的最多需要20个工作日。

营业执照办理

2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新发

3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1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5

税务事项办理

即时

 

十三、办理流程: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书

0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0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03.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06.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07.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08.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营业执照补领、换发申请——营业执照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通用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_99454食品经营许可证

城管局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办理表(城市容貌类)_46185城管局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办理表(城市容貌类)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_3020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红头文件-样本

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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