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 |
所属领域 | 救灾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2019〕29号)第三十七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2.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 | ||
公开主体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