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延续 |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延续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国务院令第276号,2014年3月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 | ||
公开主体 |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