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信息(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详细信息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税收管理领域 |
一级事项 |
行政执法 |
二级事项 |
委托代征公告 |
公开时限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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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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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耒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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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