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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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税收管理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公开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耒阳市税务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