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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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税收管理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发票领用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
公开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耒阳市税务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