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类除外)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领域 | ||
一级事项 | 其他行政职责 | 二级事项 | 重大建设环节管理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 ||
公开主体 |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