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专题首页
公开领域
公开依据
事项目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耒阳市基层政务公开
>
公开领域
>
卫生健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领域
一级事项
"11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病媒生物防制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 号)
公开主体
耒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