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必身陷囹圄

来源:衡东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3-09-13 10:18:01

近日,三湘风纪网披露保靖县某乡镇财政所原所长刘正华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一案,2023年5月,刘正华被开除公职,追缴其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断实现“三不”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但腐败和反腐败的较量还在激烈进行,权力资金资源集中的重点腐败问题仍旧时有发生。以该案为例,刘正华虽然职务职级不高,但身处政府会计这一资金密集的重点岗位,面对大额资金的诱惑,最终放弃职业底线,视单位账户为“提款机”,将罪恶的“黑手”伸向公款。在那些公开曝光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财务岗位贪污、挪用公款等并不少见。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北京市东城区某单位原出纳利用职务便利,伪造报销申请,骗取、侵吞单位大额存款达720万元;江苏省盱眙县马坝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报账员田宇,利用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先后27次挪用公款101.45万元。这些本应是扎紧钱袋子,守住集体账的专业人士,因一己私欲侵吞国有资产,自毁长城,终酿大祸。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当财务人员身处关键岗位,手握公权,却丧失理想信念、违背职业道德、突破纪法底线,滑向犯罪深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干群关系,必须严惩不贷,以一儆百,才能真正令党员干部做到公权为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要重点查处、严肃查处。加强财务管理与内控管理,防止内部腐败,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加强内部控制意识力度,各单位要把加强内部控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形成“一把手”抓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职工全面参与的工作局面,同时创新财务负责人的选任、述职、考评制度,推进财务负责人职责到位。组织不同层次的财务人员分批参与财务人员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着力提高财务队伍的思想政治与业务处理水平;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联系经管、财政、审计、巡察等部门,主动牵头清查部分重点单位、重点乡镇的财务工作情况。围绕公用经费、项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重点领域支出,制度执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漏洞,“跟进式”监督。对违纪违法问题露头就打、发现就抓,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夯实廉洁根基。(谭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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