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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耒阳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耒阳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耒阳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  耒阳市教育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我局是耒阳市人民政府组成局,是耒阳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耒阳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 、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指导、协调局直属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教育工作,并对耒阳市教育系统的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进行管理。

二、 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构成及人员情况

我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等14个职能股室,下辖教育电视台、电教仪器站等10个二级机构及各类学校共计424所。教育系统共有行政编制13个、全额事业编制8568个。实有全额在职人员9137人,(其中暂无编制的特岗教师569人,无编制的合同制教师145人);全额离退休人员5238人,遗属补助人员1289人,离休配偶6人。

 

第二部分  耒阳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95652.1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652.14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920.58万元,主要是新增岗位工资,人员经费增长较大,新建、改建、扩建学校以及城乡一体化资金增长较大。

(二)支出预算,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95652.1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17.774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2157.924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4.3万元)。项目支出12834.3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652.14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2817.774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2834.36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教师后续教育培训经费,资金总额300万元,按照教师工资总额的1.5%计算,专项用于教师后续教育培训,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

2)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4170.52万元,本级配套749.66万元(其中小学450万元,初中280万元,特教19.66万元)。

3)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经费,资金总额200万元,项目支出依据为(耒政发[2012]31号)文件,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

4)助学金,资金总额5490.109万元,本级配套1849.309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113.1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初中] 282.6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资金110.1万元,普通高中助学金123.1万元,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资金31.2万元,职业高中助学金18.2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资金227万元,补“天窗”之一,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幼儿补助58.5万元,补“天窗”之二,非寄宿制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补助资金(小学)461.3万元,补“天窗”之二,非寄宿制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补助资金(初中)157.625万元,普通中小学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教辅资料266.584万元)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

5)高中教育公用经费833.16万元,本级配套280万元,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

6)高考考点建设费90万元,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

7)现有学校专职保安执勤装备经费4万元,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

8)补城乡一体化建设资金1500万元,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

9)2019年化解大班额与师大附中合作办学4635万元,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

10)补2018年化解大班额购买学位、委托办学566.4万元,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

11)生均公用经费(学前)10万元,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

 (12)与师大附中第三方合作办学,每年奖补资金1000万元,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

13)教学质量奖、高考奖50万元,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

(14) 化解大班额项目建设(金南二校1000万元、实验小学100万元,前进小学分部500万元)1600万元,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7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23万元,增加34.57%,增加原因是机关各项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局预算总额95652.1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49.5万元,其中,图书、书架预算 687 万元;文具预算 300  万元;其他文教用品预算   200万元,其他办公消耗用品预算100万元,一、二中高考考点建设396万元,教育技术装备预算2566.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耒阳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耒阳市教育局

2019年4月8日

2019年耒阳市教育局预算公开 (1).doc

2019年耒阳市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报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