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耒阳市教育局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耒财教〔2017〕14号
耒阳市财政局 耒阳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
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的通知》(湘财预〔2016〕10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同意,现将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140万元分配给大和圩中学等6所学校(详见附表)。各学校务必按照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规定的维修改造项目,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
附表:耒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分配表
耒阳市财政局 耒阳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8日
报:衡阳市财政局、衡阳市教育局、耒阳市人民政府 |
耒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印发 |
共印25份
耒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学校名称 |
资金用途 |
金额 |
1 |
耒师附小 |
提质改造 |
30 |
2 |
鹿峰学校 |
门窗、线路更换、护栏加高 |
50 |
3 |
电厂学校 |
厕所维修、教室改造 |
15 |
4 |
水东江内洲小学 |
教学楼刷白 |
15 |
5 |
水东江东麓小学 |
老办公室维修改造 |
10 |
6 |
梅桥小学 |
提质改造资金缺口 |
20 |
合计 |
140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