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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 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的通知

耒财教〔2017〕14号

 

 

耒阳市财政局  耒阳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

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的通知》(湘财预〔201610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同意,现将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140万元分配给大和圩中学等6所学校(详见附表)。各学校务必按照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规定的维修改造项目,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

附表:耒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分配表

 

耒阳市财政局                    耒阳市教育局

2017118

 

 

报:衡阳市财政局、衡阳市教育局、耒阳市人民政府

耒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118日印发

共印25份

耒阳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学校名称

资金用途

金额

1

耒师附小

提质改造

30

2

鹿峰学校

门窗、线路更换、护栏加高

50

3

电厂学校

厕所维修、教室改造

15

4

水东江内洲小学

教学楼刷白

15

5

水东江东麓小学

老办公室维修改造

10

6

梅桥小学

提质改造资金缺口

20


合计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