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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耒阳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耒教发〔2018〕17号

 

 

关于印发《耒阳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耒阳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耒阳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2日

 

 

耒阳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精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4〕52号)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衡教师〔2016〕15号)、《耒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耒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耒教发〔2015〕51号)等精神,结合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办法。

一、强化教育,开好师德培训必修课

(一)实行师德教育必修课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训工作的首位、优先保证课时,着力培养和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把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教育内容。加强师德教育课程建设,精心设计师德教育载体,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每年确保安排6 学时的师德专题培训。

(二)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每年9 月份,学校要组织新教师进行入职宣誓仪式,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每个学期,教师都要与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

 二、广泛宣传,树立典型传递正能量

(一)将师德宣传列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宣传有主题,有侧重点。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上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拓宽师德师风宣传教育载体。一是多渠道宣传。通过举行师德演讲比赛、师德论文评比、师德巡回报告和师德师风专题讲座等,努力提升教职工的师德修养。有计划地开展争做“四有”好教师活动,组织“四有”好教师评选。二是集中宣传。利用开学、期末及教师节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弘扬高尚师德,展现当代教师的奉献精神。三是组建师德报告讲师团。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形成强大正能量。由部分师德方面突出的教师组成师德报告团,巡回演讲,宣讲师德先进事迹和感人事迹。

(三)实行师德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将师德教育寓于各种具体活动之中,形成系列化的教育专题项目。认真开展“最美教师”寻找活动,会同新闻媒体寻找和发现身边“最美教师”。通过表彰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楷模等,树立师德先进典型,大力褒奖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

三、科学实施,坚持师德考评激励性

(一)将师德建设列入各项考核内容。市教育局把师德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学校评特色、上等级和年检的重要内容。

(二)各中小学校要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要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每年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待遇标准。降低聘任岗位等级的人员在新聘岗位一个聘期内,不得竞聘原聘岗位或高于原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三)坚持师德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大社会参与的力度,采取教师述评、自评,家长、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完善师德激励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要大力表彰师德建设中的先进学校,对师德表现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教师授予“师德楷模”等荣誉称号。要积极支持和保障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参加专业培训,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要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及时帮助教师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减轻教师过重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

四、注重反馈,促进师德监督综合化

(一)建立健全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对教师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学校要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对构成犯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以及出现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要及时上报衡阳市教育局、省教育厅。

(二)建立健全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要定期分析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对策措施。

(三)建立健全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要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努力将各类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遇到影响较大的突发师德违规事件,要及时调查、处置,及时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强沟通,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建立健全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师德建设要接受学校、 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中小学校要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要设立师德举报电话等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相关举报;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广泛了解各界情况反馈;定期进行教师师德评议。市教育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师德工作的监督。

五、严格奖惩,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一)完善师德奖惩机制。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对表现优异者予以表彰奖励,对于违反师德的,实行一票否决。对触犯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明确提出的师德禁止性行为的教师,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经查实的,当年年度考核一律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撤销其教师资格。对危害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二)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加强保障,提高师德建设有效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师德建设职责分工与责任人。市教育局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刘书钟同志任组长,曹寿昌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李小卫、朱文锦、陈善春、李瑞成等同志任副组长, 局办公室、人事股、师训股、督导办、纪检监察联络室、教育工会、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等股室、各学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和监管全市师德建设工作。各股室主要工作要点如下:

办公室:加强师德宣传,做到宣传有主题,有侧重点。

人事股:统筹师德长效机制建设,负责师德舆情快速反应。组织师德师风专项检查。     

师训股:将师德教育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范围,负责师德问题报告、师德定期调查分析。

督导办: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纳入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纪检监察联络室:完善师德奖惩和违反师德问责制,建立健全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教育工会:实现师德教育活动常态化,将师德教育寓于各种具体活动之中,形成系列化的教育专题项目。

教研室:将师德师风教育与教师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活动相结合, 杜绝课堂等教学环节中的违背师德师风行为。

教师进修学校:在教师培训中实行师德教育必修课制度。每年确保安排一定学时的师德专题培训。

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师德建设工作小组,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要主动参加配合,共同努力,形成推进师德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严格队伍管理,完善教师师德档案。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学校要把教师参加师德培训记录、师德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总结等情况及时归入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三)开展常态化定期检查。每年 10 月为全市师德建设工作检查月。检查的组织形式,采取学校自查、市教育局全面检查、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教 师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存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提出的禁止性行为。尤其要加强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否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有否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行为的检查。一经发现,必须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师德承诺书

 

 

 

 

 

附件:

师德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新时代人民教师,现郑重承诺:

一、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散布有损师德和学校声誉的言论。

二、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做学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带头人。

三、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的观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掌握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精通教育教学业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热爱学生,言传身教。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严格管理学生,注重言教,更注重身教;对学生客观、全面和公正评价;不讽刺、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廉洁从教,乐于奉献。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以教师特殊身份向学生推销报刊、杂志、试卷资料及商品,不准借课外辅导之名收取额外费用,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积极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若违反承诺,自愿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