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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
根据湘教发〔2020〕18号、20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2020年我市继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切实做好今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制订了《耒阳市2020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有关学校要从全面提升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的重大意义;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严格按规定的政策、程序、标准和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报考、初审、送考等招生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程序规范,各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的违规行为,其所预录取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各有关学校要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切实加强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各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提前筹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全过程安全顺利。有关招生工作的时间安排,如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以及全省中、高考招生工作的总体安排有所调整,我局将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育局师训股 贺芳
联系电话:0734—4348338
电子邮箱:185433629@qq.com
耒阳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1日
耒阳市2020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
工 作 方 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20号)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文件的通知》(衡教通〔2020〕105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今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耒阳市2020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小勇
副组长:曹寿昌(常务)、李小卫、朱文锦、陈善春、周立新、李瑞成、陆国辉、熊国荣
成 员:伍涛、刘小红、唐齐玉、罗小飞、何志忠、游晓华、曹晓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游晓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贺芳同志任副主任。
二、招生类型与计划
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我市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生源)计划共308人,其中高中(中职)起点招生(生源)计划100人,初中起点招生生源计划208人。
(一)高中(中职)起点招生计划(100人)
1.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生源计划45人,通过普通高考,面向我市招生。报考考生必须持耒阳市户籍。
类目 | 高中课程名称、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 | ||||||||||||||
高中课程名称 | 总计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思想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美术 | 体育与健康 | 信息技术 | ||
招生专业 | 汉语言文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学 | 化学 | 生物科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历史学 | 地理科学 | 音乐学 | 美术学 | 体育教育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教育技术学 | ||
文科 | 理科 | 理科 | 理科 | 理科 | 文科 | 文科 | 文科 | 文科 | 文科 | 文科 | 理科 | 理科 | 理科 | ||
湖南师范大学 | 18 | 2 | 1 | 2 | 2 | 3 | 2 | 1 | 1 | 2 | 2 | ||||
湖南科技大学 | 13 | 1 | 1 | 3 | 1 | 2 | 3 | 2 | |||||||
湖南工业大学 | 8 | 1 | 2 | 2 | 1 | 1 | 1 | ||||||||
湖南理工学院 | 6 | 1 | 1 | 1 | 1 | 2 |
2.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生源计划40人,通过普通高考,面向我市招生。报考考生必须持耒阳市户籍。
类目 |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 | |||||||||||||
招生专业 | 合计 | 汉语言文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学 | 化学 | 生物科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历史学 | 地理科学 | 音乐学 | 体育教育 | 美术学 | 应用心理学 | |
文科 | 理科 | 理科 | 理科 | 理科 | 文科 | 文科 | 文科 | 文科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文科 | ||
衡阳师范学院 | 17 | 1 | 2 | 2 | 1 | 3 | 1 | 1 | 1 | 1 | 4 | |||
邵阳学院 | 10 | 1 | 1 | 1 | 1 | 1 | 2 | 1 | 1 | 1 | ||||
怀化学院 | 7 | 1 | 1 | 1 | 1 | 2 | 1 |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6 | 2 | 2 | 1 | 1 |
3.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15人,通过普通高考(理工类)或对口高考,面向全省招生。报考考生户籍不受限制,拟录取考生须与我市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毕业后回我市中职学校任教。
类目 | 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 | ||||||
招生专业 | 合计 | 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理工类) | 对口招生计划 | ||||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技术应用方向)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 机械工艺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方向) | 视觉传达设计 | ||
湖南师范大学 | 11 | 2 | 2 | 2 | 5 | ||
湖南科技大学 | 4 | 2 | 2 | ||||
招生专业对应的中职专业课教师任教专业 | 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 | 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 | 数控技术应用 | 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 |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 电脑美术设计、平面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 |
联合培养高职院校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
(二)初中起点招生计划
表1.耒阳市2020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生源计划总表(共9个类型208人):
序号 | 项目计划来源 | 培养类型 | 培养层次 | 培养学校 | 挂靠学校 | 招生计划种类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备注 |
1 | 省级项目计划 |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 | 本科 | 2个院校 | 普通招生计划 | 6个专业 | 18 | 详见表2 | |
2 | 省级项目计划 | 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 本科 | 3个院校 | 普通招生计划 | 7个专业 | 40 | 详见表3 | |
3 | 省级项目计划 | 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 | 本科 | 湖南城市学院 | 普通招生计划 | 小学教育 | 5 | ||
4 | 省级项目计划 | 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 | 本科 | 2个学校 | 普通招生计划 | 小学教育 | 15 | 详见表4 | |
5 | 省级项目计划 |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 | 专科 | 2个学校 | 普通招生计划 | 小学教育 | 5 | 详见表5 | |
6 | 省级项目计划 | 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 | 专科 |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普通招生计划 | 小学教育 | 15 | ||
7 | 省级项目计划 | 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 本科 | 长沙师范学院 | 普通招生计划 | 学前教育 | 10 | ||
8 | 市州项目计划 | 专科层次小学教师 | 专科 |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衡阳幼儿师范学校 | 普通招生计划 | 小学教育 | 70 | |
9 | 市州项目计划 | 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 专科 |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衡阳幼儿师范学校 | 普通招生计划 | 学前教育 | 30 |
表2.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分培养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培养学校 | 合计 | 汉 语言文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学 | 化学 | 生物科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历史学 | 地理科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湖南文理学院 | 11 | 1 | 1 | 1 | 1 | 1 | 1 | 2 | 1 | 2 |
怀化学院 | 7 | 1 | 2 | 1 | 1 | 1 | 1 |
表3.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分培养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培养学校 | 合计 | 汉语言文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英语 | 科学教育 | 教育技术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音乐学 | 体育教育 | 美术学 | 小学教育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29 | 4 | 5 | 2 | 3 | 2 | 2 | 2 | 2 | 2 | 5 |
湖南文理学院 | 6 | 1 | 5 | ||||||||
长沙师范学院 | 5 | 5 |
表4.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分培养学校计划表
培养学校 | 小学教育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7 |
长沙师范学院 | 8 |
表5.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分培养学校计划表
培养学校 | 小学教育 |
长沙师范学院 | 2 |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3 |
三、培养模式
(一)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模式
1.本科层次高中教师、本科层次初中教师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2.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进行。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相关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模式
1.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1)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2)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2.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四、招生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我市高中教师、初中教师计划的招生对象是持耒阳市户籍的2020年湖南省高考考生;我市中职专业课教师计划的招生对象是参加2020年湖南省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不限耒阳市户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未满22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参加了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或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以下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初中教师计划的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音乐学和美术学专业分别达到湖南省音乐类和美术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2020〕2号)执行。
4.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我市教育局的安排,在我市相应类别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报考我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报名对象是持耒阳市户籍的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了衡阳市教育局组织的初二生地会考),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在我市公费定向师范生专用考点参加了衡阳市初三年级的中考,且中考成绩不低于2020年我市一中、二中、四中、武广高中和水东江中学等五所学校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等第)的平均值。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我市教育局的安排,在我市乡村相应层次的学校或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6.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我市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五、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与宣传发动。各高中(中职)学校应利用多种形式,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其家长公布招生政策和我市的招生计划。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志愿填报前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www.hneao.cn/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一致。考生的网上户籍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我市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其中填报我市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持有耒阳市户籍,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此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20分),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20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并将《2020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经衡阳市教育局函告我市教育局。
(五)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依据衡阳市教育局函告的录取考生名单,我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录取考生(带本人身份证)与本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的一式四份;报考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的一式五份)。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的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薄供我市教育局核对考生户籍,凡考生户籍非耒阳市的,不能签订《协议书》。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协议书》经考生与我市人民政府两方签订后,经衡阳市教育局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我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经考生所在学校及时通知有关考生。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于8月10日前,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六、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
各初中学校应利用多种形式,向考生及其家长公布我省招生政策和我市各类招生计划。
中考结束后,我市教育局将根据我市中考招生情况,确定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个人自愿报名
在我市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专用考点参加中考的考生,于7月21-23日持本人户口簿及其复印件1份(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到所在毕业学校,其中在衡阳市范围内异地就读(指未在耒阳市的初中学校就读)的到耒阳市教育局师训股505室,填报《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1)。逾期没有填报《报名登记表》的考生,作自动放弃报考处理。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按表中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报考的相关信息,并贴好相片(不加盖公章)。
考生填写报考志愿时,可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我市的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计划种类、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且在填写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志愿时,应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1.省级项目计划——本科层次初中教师
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
(1)选择湖南文理学院的考生,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9个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8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2)选择怀化学院的考生,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6个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5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2.省级项目计划——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
(1)选择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考生,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7个专业(以下简称“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6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如确有音体美特长,也可以从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直接志愿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不得将其余2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但可以在上述7个非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2)选择湖南文理学院的考生,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2个专业的考生,可以将另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3)选择长沙师范学院的考生,直接志愿只能报考小学教育专业,无需填报服从志愿。
3.省级项目计划——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在1个培养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小学教育或学前教育)为直接志愿,无需填报服从志愿。
4.市州项目计划——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在1个培养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小学教育或学前教育)为直接志愿,无需填报服从志愿。同时填写好挂靠学校名称。
我市今年所有的招生计划都是普通招生计划,请不要勾选“乡镇计划”和“民族乡计划”,不要填写“定向乡镇名称”。
考生在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初中毕业学校应安排专人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进行核对,确保考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的报考志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三)毕业学校审核推荐
《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户籍、学籍、年龄、志愿等信息,并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建议为“该生属耒阳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系我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其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同意报考。”】并加盖学校公章;按《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附件2)栏目及要求填写好考生信息,并于7月24日(截止时间为下午6点整)将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信息表》、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户口簿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字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1份)一起报送到教育局师训股505室,同时发《考生信息表》电子件到185433629@qq.com邮箱。逾期未报送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需另交与《报名登记表》上所贴相片同底同版的1寸相片存学校备用,其中,音体美考生3张,非音体美考生1张。
(四)耒阳市教育局审核与确定面试考生名单
1.审核
市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
2.确定音体美专业的面试考生名单
在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招生工作中,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应参加面试选拔。我市教育局将分招生专业确定培养学校的面试考生名单,并将全部面试考生名单在有报名考生的全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通过耒阳市教育局网向社会公布。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招生专业的面试考生名单。
我市本科层次小学教师音体美专业每个专业招生计划数都为2人。在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时,将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3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如填报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面试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确定的面试考生人数确定。
3.报送考生信息
市教育局汇总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以及确定的面试考生名单情况,于8月8日前报送衡阳市教育局。
(五)衡阳市教育局审定报名考生与面试考生名单
衡阳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考生信息表》,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面试考生名单进行审定,并于8月13日前将审定结果通知有关县市区教育局。通过审定的考生以下简称“推荐考生”。
(六)面试
2020年,全省统一的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8月16日。具体面试工作由培养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州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培养学校与市州教育局商定后,另行通知有关考生,以市州为单位组织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培养学校负责制定。面试开始前,培养学校面试的有关程序、标准以及相应流程等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面试地点向考生张榜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音体美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以下简称《面试记载表》,附件3),并携带身份证、《面试记载表》(经衡阳市教育局审核盖章)、签字笔(特长展示的器械自备)等参加面试。面试结束时,《面试记载表》留存培养学校,并在录取后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七)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1.非音体美专业
报考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音体美专业
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7)、面试成绩(权重为0.3)两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4.不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我市教育局在衡阳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再由毕业学校通知考生。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培养学校在面试结束后的3天内经市县两级教育局,通过考生所在毕业学校通知考生。
(八)体检
1.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市教育局根据省厅下达给我市的招生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
1.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1)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①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
市教育局将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
②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
市教育局将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音体美专业在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音体美专业从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前,如已确定的男、女考生人数未达到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规定的比例人数,则调剂递补时应结合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调剂递补男、女考生。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
(2)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
市教育局将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学校,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3)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市教育局将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2.体检。市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九)签订协议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耒阳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考生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省级普通计划的一式4份,市州普通计划的一式5份。
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十)预录取
衡阳市教育局依据省厅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进行预录取。
(十一)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省厅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州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市县两级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录取名单经省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审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七、相关政策
1.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的考生,不能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公安、航海、民航飞行学员、艺术、基层农技特岗、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其他类院校(专业)。
2.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先录取线上直接志愿考生,再降分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3.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乡村初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20年,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2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2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4.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我市负责落实。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6.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7.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8.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9.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我市教育局批准,可依据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我市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10.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11.衡阳市、耒阳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12.凡报考我市初中起点的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面试或体检没有入围的考生,一并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其中符合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服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调配。凡被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的,不再被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3.被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的学生人数,在考核评估初中学校教学工作时,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人数同等对待。
八、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湖南省教育厅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系列文件为准。
附件:1.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
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
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
3.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
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
附件1
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
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身 份 证 号 | 户籍所在地 | 县 乡(镇) | |||||||||||||||||||||||||||||||||||||||||
全 国 学籍号 | 政治面貌 | 健康 状况 | |||||||||||||||||||||||||||||||||||||||||
身 高 | (cm) | 毕业学校 | 爱好 特长 | ||||||||||||||||||||||||||||||||||||||||
担 任 职 务 | 家庭地址 | ||||||||||||||||||||||||||||||||||||||||||
联 系 电 话 | 录取通知书收件人 | ||||||||||||||||||||||||||||||||||||||||||
邮 寄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家庭主要成员 | 姓 名 | 称谓 | 政治 面貌 | 职 业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中考 成绩 | 总 成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政治 | 地理 | 生物 | 体育 | 加分后的 总成绩 | 备注 | ||||||||||||||||||||||||||||||
报考 志愿 | 项目计划来源 | 培养类型 | 培养层次 | ||||||||||||||||||||||||||||||||||||||||
培养学校 | 挂靠学校 | ||||||||||||||||||||||||||||||||||||||||||
直 接 志 愿 | 服 从 志 愿 | ||||||||||||||||||||||||||||||||||||||||||
招生专业: (□乡镇计划)
定向乡镇名称: (□民族乡计划) | 招生专业: (□乡镇计划)
定向乡镇名称: (□民族乡计划) | ||||||||||||||||||||||||||||||||||||||||||
在校获奖
情 况 | |||||||||||||||||||||||||||||||||||||||||||
毕业学校 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中考成绩总平均分 | 面试 成绩 | 考 生 总成绩 | 体检 结论 | ||||||||||||||||||||||||||||||||||||||||
县市区 教育(体) 局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州教育(体) 局预录取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挂靠学校 录取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培养学校 录取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省教育厅 审核备案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注:①本表双面印制;②中考成绩中所列科目口径与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一般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③“加分后的总成绩”栏中填写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后的中考成绩,其他考生不需填写;④“报考志愿”栏中,如要填报乡镇计划或民族乡计划志愿的,须根据相应的招生计划填写所定向的乡镇名称,并在相应的方格上划“√”;⑤无挂靠培养的,“挂靠学校录取意见”不需填写。
附件2
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
学校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
序号 | 考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初中毕业学校 | 招生志愿填报情况 | 备注 | |||||||||
项目计划来源 | 培养类型 | 培养学校 | 挂靠学校 | 直接志愿 | 服从志愿 | ||||||||||||
招生计划种类 | 定向县市区或乡镇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种类 | 定向县市区或乡镇 | 招生专业 | ||||||||||||
注:1.本表请用 Excel文档填报。
2.志愿栏的内容,参见方案中“耒阳市2020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生源计划总表” 。
3.志愿栏中“定向县市区或乡镇”,填写“耒阳市”。
4.考生排序,按方案中“耒阳市2020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生源计划总表”的顺序排列,同一培养类型、同一培养学校的专业排序以直接志愿为准。
附件3
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
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
考生面试记载表
市州名称:(公章) 面试专业: 编号: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照
片 | ||||||||
报考学校 | ||||||||||||
直接志愿 | 服从志愿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联系 电话 | |||||||||||
毕业学校 | 家庭 人口 | 人 | ||||||||||
特长爱好 | 身高 | cm | 健康 状况 | |||||||||
测试内容 | 测试成绩 | 测试人员 | 测试组长 签 名 | |||||||||
注:1.本表相关基本信息栏目由考生本人用钢笔填写;
2.本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地市州教育(体)局公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