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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我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生源计划,共9个类型208人。
表1.耒阳市2020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生源计划总表(共9个类型208人):
序号 | 项目计 划来源 | 培养类型 | 培养 层次 | 培养学校 | 挂靠学校 | 招生计 划种类 | 招生 专业 | 招生 人数 | 备注 |
1 | 省级项 目计划 | 本科层次 初中教师 | 本科 | 2个院校 | 普通招 生计划 | 6个 专业 | 18 | 详见 表2 | |
2 | 省级项 目计划 | 本科层次 小学教师 | 本科 | 3个院校 | 普通招 生计划 | 7个 专业 | 40 | 详见 表3 | |
3 | 省级项 目计划 | 本科层次 小学教师 (扶贫) | 本科 | 湖南城市 学院 | 普通招 生计划 | 小学 教育 | 5 | ||
4 | 省级项 目计划 | 本科层次 小学男教师 | 本科 | 2个院校 | 普通招 生计划 | 小学 教育 | 15 | 详见 表4 | |
5 | 省级项 目计划 | 专科层次 小学教师 (扶贫) | 专科 | 2个院校 | 普通招 生计划 | 小学 教育 | 5 | 详见 表5 | |
6 | 省级项 目计划 | 专科层次 小学男教师 | 专科 | 湖南幼儿 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 普通招 生计划 | 小学 教育 | 15 | ||
7 | 省级项 目计划 | 本科层次 幼儿园教师 | 本科 | 长沙师范 学院 | 普通招 生计划 | 学前 教育 | 10 | ||
8 | 市州项 目计划 | 专科层次 小学教师 | 专科 | 湘南幼儿 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 衡阳幼儿 师范学校 | 普通招 生计划 | 小学 教育 | 70 | |
9 | 市州项 目计划 | 专科层次 幼儿园教师 | 专科 | 湖南幼儿 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 衡阳幼儿 师范学校 | 普通招 生计划 | 学前 教育 | 30 |
表2.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分培养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招生 专业 培养 学校 | 合计 | 汉语言文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学 | 化学 | 生物科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历史学 | 地理科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湖南文理 学院 | 11 | 1 | 1 | 1 | 1 | 1 | 1 | 2 | 1 | 2 |
怀化学院 | 7 | 1 | 2 | 1 | 1 | 1 | 1 |
表3.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分培养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类型与 专业
培养 学校 | 小学教师 | ||||||||||
合计 | 汉 语言 文学 | 数学 与 应用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教育 | 思想政治教育 | 音乐 学 | 体育 教育 | 美术 学 | 小学 教育 | |
湖南第一 师范学院 | 29 | 4 | 5 | 2 | 3 | 2 | 2 | 2 | 2 | 2 | 5 |
湖南文理学院 | 6 | 1 | 5 | ||||||||
长沙师范 学院 | 5 | 5 |
表4.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分培养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培养学校 | 小学教育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7 |
长沙师范学院 | 8 |
表5.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分培养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培养学校 | 小学教育 |
长沙师范学院 | 2 |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3 |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我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报名对象是持耒阳市户籍的在衡阳市范围内就读的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了衡阳市教育局组织的初二生地会考),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在我市公费定向师范生专用考点参加了衡阳市初三年级的中考,且中考成绩不低于2020年我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我市教育局的安排,在我市农村相应层次的学校或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
6.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我市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扶贫手册复印件需经我市扶贫办签字盖章确认)。
三、报考程序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6月15日
2.报名要求
(1)个人自愿报名
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学生及其家长签名的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下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并填写《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耒阳市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在衡阳市范围内异地就读(指未在耒阳市初中学校就读,以下称“异地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学籍卡、两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耒阳市教育局师训股报名,并填写《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耒阳市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2)毕业学校初审推荐
考生所在初中毕业教学班的班主任和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分别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报名资格审查表》应于6月19日前报送到耒阳市教育局师训股。
(二)填报志愿
中考后,各学校组织在我市公费定向师范生专用考点参加了衡阳市初三年级的中考的考生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没有填报的考生,作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四、省颁相关政策
1.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
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乡村初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20年,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2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2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2.有关招生工作的安排及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的办法
(1)市州教育(体)局应根据本文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实际,做好本市州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工作,包括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的具体方式,宣传、报名等招生环节工作的具体安排,以及做好落选考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等,确保各县市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机协调,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2)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由县市区教育(体)局具体确定,并在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前向社会公布。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应按照有利于执行“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口径应与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时,根据不同培养类型的招生情况,可统一确定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也可分类确定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同时,对于同时设置有普通计划、乡镇计划、民族乡计划的培养类型,同一培养类型的各招生计划种类的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应保持相同。
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市州教育(体)局的有关安排,统筹本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情况,具体做好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各环节工作。
(3)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在市州范围内协调一致。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的有关招生工作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布。
3.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略,与我市无关)
4.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6.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7.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8.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9.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普通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县市区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10.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11.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耒阳市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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