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衡阳市政府门户网 ·耒阳市政府门户网

当前页面: 首页  > 耒阳市人社局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耒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不含涉军人员)安置政策。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拟定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定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标准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拟定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落实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拟定全市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审核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负责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衡阳市级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耒阳市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等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12、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3、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综合管理全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党建办)、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劳动关系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劳动监察与农民工工作股15个机关职能股室,下辖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4个独立预算二级机构,以及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仲裁院、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共4个非独立预算二级机构。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单位实有行政编制(含参公)在职人员21人,全额事业在职人员 31人,本单位全额离退休人员39人,接收原区托管离退休人员14人,领取遗属补助人员3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包括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耒阳市就业服务中心、耒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耒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耒阳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5个单位,其中,耒阳市就业服务中心、耒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耒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耒阳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4个下属单位预算独立编制、自行公开,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5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8.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1497.21万元减少242.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61.0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增加18.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54.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9.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8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1497.21万元减少242.5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4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54.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9.10万元,占93.98%;卫生健康支出33.75万元,占2.69%;住房保障支出41.82万元,占3.3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616.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37.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等方面;全市干部职工档案管理运维经费5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档案管理运维工作等方面;人社系统刚性运转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市人社各项刚性支出运转工作等方面;社保基金监管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等方面;事业单位奖励证书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奖励证书的印制工作等方面;市人社局网络安全建设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人社网络建设、运维工作等方面;原区离退休干部管理费5万元,主要用于原区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丧葬费、重阳节日补助工作等方面;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劳务公司管服费3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派遣公司的管服费工作等方面;“三支一扶”人员经费2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社保、生活补贴工作等方面;全市副县级退休老干春节补贴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副县级退休老干春节补贴发放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41.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59万元,下降20.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人头预算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与去年相比呈降低趋势。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57.8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中:会议费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培训费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拟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万1254.68元,其中,基本支出616.98万元,项目支出637.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上传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表(耒阳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