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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我中心是耒阳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履行以下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和宣传国家、省、市工伤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拟定全市工伤保险征缴、管理、使用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收集、核对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的基本信息,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3、负责核定、发放工伤保险待遇,负责保存参保单位缴费及其职工个人工伤保险缴费和享受待遇情况。

4、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和日常收支管理,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5、负责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工伤保险咨询服务。

6、完成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内设办公室、医疗待遇审核股、老工伤股、工伤事故调查股、财务股5个职能股室,全中心共有全额事业编制27个,差额编制1个,自收自支编制3个。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31人,其中:全额在职人员 27人,差额在职人员1人,自收自支在职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2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晋级,按人员预算的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20.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0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2.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2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20.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4万元,占88.72%;卫生健康支出17.51万元,占5.46%;住房保障支出18.66万元,占5.8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20.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21.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97万元,下降27.24%,主要原因本年预算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有所降低,同时减少了部分人员,相应按照人员包干预算的公用经费及计提工会、党建经费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31.0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中:会议费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培训费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拟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万320.57元,其中,基本支出320.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上传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表(耒阳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