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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在耒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以“为民、务实”为工作总抓手, 以“民生为本,促进和谐”为工作主线,紧扣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具体措施,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项工作实现较大进步,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狠抓就业创业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有序推进

我局坚持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帮扶贫困户重点群体就业为目标,多措并举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一是不断强化就业服务。针对企业用工实际需要,分类开展招工帮扶,收集第一批41个企业提供的250个工种,招聘岗位3500个,通过“村村响”和“最耒阳微信平台”实时发布企业的招聘信息。同时,大力开展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实时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实施“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共为130个企业线上发布招聘岗位信息2565条,劳动力线上求职8563人,接收有效简历4177份,2015人达成初步就业意愿,有效搭建了人企对接桥梁二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深入实施“技工人才培养”计划,针对有条件、有意向的劳动力采取“乡镇出名单、培训机构出菜单、企业下订单、政府来买单”的方式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举办技能培训班21期,培训991人,其中贫困劳动力培训班10期,培训39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8%。举办创业培训班6期,培训180人,培训合格率达100%三是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通过开发社区保洁、市政、市场管理等多个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部分军退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军退人员安排公益性岗位286人,通过社会保险补贴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自主择业,鼓励150余人采取季节性、临时性等多渠道的灵活就业方式实现了就业对52名自主创业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人员发放贷款810万元;认定耒阳市2019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街道(乡镇)5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社区(村)15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22家、自主创业大学生(1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个体工商户”15家。共计拨付奖补扶持资金152万元。

截至6月底,城镇新增就业513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7.7%;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214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9%,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65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4%;我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13885人,已实现转移就业10437人(市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2163人、市外省内转移就业687人、省外转移就业7587人),占贫困劳动力总人数的7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之内;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100%实现了动态清零,就业形势保持整体稳定。

(二)强化社保征缴措施,全力保障各项民生待遇

全面加强社会保险征缴工作,为各项待遇的支付提供了基金支持。一是全面加强政策宣传。在耒阳市易地搬迁联平安置点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耒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集中宣传月等专项活动中开展政策宣传,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抽纸、宣传雨伞等物品,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切实提高了单位和个人参保意识。二是积极助力脱贫攻坚。以“社会养老保险有保障、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全覆盖”为工作目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为主要实施手段,将贫困人员、低保对象、残一残二几类群体全部纳入社保扶贫范畴,以确保应核尽核、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发尽发,不错一人、不漏一人。通过核实后,需政府代缴的贫困人员为:22112人,按照100元/人/年的代缴标准,已代缴资金222.12万元。三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实施社保费减免政策以来,全市企业养老保险费减免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测算,我市此次减免政策惠及参保企业640余家,从业人员20000余人,按照湖南省最低缴费基数测算,上半年累计免征企业养老保险费3800余万元,预计全年免征企业养老保险费可达10000万元;开展耒阳市2020年度稳岗返还工作,共返还67家企业共计金额274.84万元,惠及职工15797人。减免164.7万元失业保险费,其中惠及大型企业55家,减免金额16.22万元,中小微企业324家,金额148.48万元。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待遇199人次,共计金额21.49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58人次,共计金额6407元。

截至目前,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20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26874人,征收基金14346.2万元;工伤保险参保69633人,基金征缴252.96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10402人,征收基金1551.3万元。

(三)健全劳动维权机制,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大局

在目前劳动关系复杂化、劳动纠纷凸显化、纠纷处理棘手化的新形势下,我局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治理的工作机制。一是全面加强企业用工管理。积极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共有258个单位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共备案358次2095人,有效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二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采取集中学习、现场答疑、张贴海报、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三是不断增强监督监察力度。围绕推动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有关制度规定落实,联合住建、交通、水利及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2次专项检查,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00余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有效规范了建筑领域劳务用工秩序,强化了欠薪源头治理。

今年,我局共受理欠薪投诉案件115起,涉及民工1020人,金额1846万元;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6起,其中确立劳动关系争议18起、工伤待遇类争议15起、劳动报酬类争议28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类争议26起,其它类9起,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82万元;处理信访及“12345”政府热线反映问题线索203起。较好地维护了民工合法权益。

  1. 坚持人才强市战略,扎实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我局紧紧围绕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一是加强专技人才服务工作。完成我市2019年度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下文确认工作。确认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人才服务中心初级专业技术职称704人,其中中小学教师系列575人、中专系列16人,工程系列40人,政工系列24人,农业系列21人 其他各系列28人。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42人,其中中小学教师系列286人,其他系列56人。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49人,其中中小学教师系列139人,其他系列10人。全市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共确认1195人。二是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上半年完成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93人,因疫情影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网上在线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做好服务,并定期对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进行督查。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就业创业方面。我市是一个有着140多万人口的县级煤炭资源型枯竭城市,随着经济产业结构的逐步转型升级,以煤炭为主的初加工低技能企业在产业升级中逐步淘汰。与此同时,一批技术含量高、发展势头好的企业逐步加快资本、技术替代劳动的步伐。而我市劳动者整体素质较低,导致近几年结构性失业加剧,就业转失业人员增多,再加上城镇新成长的劳动力、应届初高中和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致使就业需求多、岗位少,就业服务压力巨大。

    2.社会保险方面。各险种参保情况参差不齐,特别是各中小企业出于自身生存发展的考虑,未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较为突出,造成社会保险工作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随着近几年资源枯竭,煤炭行业产能持续下滑,煤炭业职业病等问题日益凸显,工伤保险压力陡增;受老龄化影响,企业养老保险等部分险种也已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基金支付压力十分巨大。

    3.劳动维权方面。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企业经营状况普遍不佳,煤炭行业及建筑行业尤为突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频发;部分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淡薄,借口人员流动性大,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比较突出。

    4.人事人才方面。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老化,新生力量不足,能做事、想做事的年轻干部严重不足;专业技术型人才主要分布在教育和卫生系统,缺乏其他行业的高素质人才,且人才流动机制不健全,没有充分发挥出专业技术型人才应有的作用;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引进力度还不够,存在人员引不进、留不住的困局。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建设“四个耒阳”这一战略目标,继续以“为民、务实”作为工作总抓手,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人社事业崭新局面。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助力脱贫攻坚

    进一步加大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者意愿实施精准培训,实现贫困家庭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使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术,帮助扶贫对象实现脱贫致富目标;针对不同用工需求,不同就业诉求,组织好各类专场招聘会和小型圩场招聘会;同时,深化政企合作,尝试与有资质、有条件、有经验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合作,搭建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补足日常职介服务不足的短板。

    (二)完善社保经办机制,保障民生待遇

    加强基础管理,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参保档案,核发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掌握其参保的详细情况,为确定扩面重点对象打下基础;加快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业务梳理,改革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社会保险工作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强化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从制度和机制建设入手,进一步完善人社部门经办、税务部门征缴的社会保险工作机制,实现良好的部门联动。

    (三)加快维权机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服务与指导,采取定点联系、用工建议、仲裁建议等形式,引导用人单位转变观念,规范用工;进一步深化裁审对接,建立信息反馈、疑难研讨、庭审观摩等机制,提高裁审一致率;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实行办案过程全监控,全数字化存档,试行网络仲裁庭审机制,进一步提高仲裁效率;强化与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工作,减少和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好素质提升培训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招考程序、严格招考条件,为我市人才队伍注入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新鲜血液”;进一步完善人事工作流程,严格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好配套法规建设的同时,着重从进入机制、任用机制、退出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四个机制上下功夫。

    (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干部受教育,思想得提高,作风有改进,服务上水平这一目标,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努力实现在科学发展上有新思路,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举措,在服务发展上有新成效,树立人社部门纪律严明、公正廉洁、务实创新、优质高效、服务群众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