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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李青锋死亡情形为工伤的公示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李青锋的死亡情况进行工伤认定前公示。

李青锋,男,59岁,身份证号码:430419********3850,耒阳市国有五峰仙林场先锋工区管护站负责人。主要工作职责为林区护林防火。先锋工区管护站系耒阳市国有五峰仙林场站所之一,该站所之前安排有3人值守,但自2021年2月份后,因其中一人身体欠佳,另一人年龄偏大,均已调离该站,仅留下李青锋一人值守。值守人员每周周一至周六上午为规定上班时间,其余时间为休息时间。2021年6月8日李青锋在林场先锋工区管护站正常上班,6月9日被曾在该站值守的曹路生叫去帮其搬行礼的谢任生在进入该站房间推开后窗时,发现其躺在后院围墙处的铁棚下,经在场人员上前查看发现身穿短裤的李青锋已经死亡,其中后脑门处地面留有血迹,身旁还有一具头灯和一双拖鞋,具体死因和时间均不详。110报警后,耒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赶到现场对李青锋的尸表进行检验后,认定其为高处坠落摔伤导致颅脑损伤死亡,死亡时间为6月8日20时许(因现场铁棚边缘处有凹陷,铁棚上靠墙角处尚捕有布毯)。

此信息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拔打以下举报电话。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731—84900053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4—8867165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4—4359285

18374799212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