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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红,男,身份证号:43048119******,耒阳市志红物品收寄配送营业部经营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在办理刘华丽工伤认定过程中,依法向你公司(耒阳市志红物品收寄配送营业部)送达你公司职工刘华丽申请工伤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湖南省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并调查有关情况,你公司应予以配合。
因多次通过电话、邮寄、以及现场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刘华丽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2020)衡工伤受字8011号、《湖南省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2020)衡工伤调字8011号。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二楼1218室(地址:耒阳市神龙路28号)领取刘华丽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湖南省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并接受调查,也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逾期即视为送达。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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