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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次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企业人事(职改)部门:

  为鼓励创新创业,构建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要衡量标准的人才评价体系,不唯学历、资历、身份,不拘一格选拔一批品德优良、专业技术过硬的拔尖人才,尤其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选拔评审一批高层次双创人才,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2015年省职改领导小组会议及《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湘人发〔2009〕1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次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我省工农业生产、经济文化等社会事业第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已退休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重点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中央在湘单位人员)。

  二、申报专业范围

  经济、农业(含黑茶类)、文化(含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工艺美术(烟花爆竹除外)、工程(土建、交通、质监、矿山、地勘等涉及安全工程专业除外)。

  三、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不受身份、学历、资历、外语、论文、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凡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者皆可申报:

  (一)能力超群。在本专业领域有独到的建树,学术、技术水平高。能把握本专业领域的新走势,创新能力强,实践能力突出。

  (二)业绩卓著。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能有效解决工作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文化艺术、社会事业管理等领域成绩显著,在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贡献突出。能够较好地利用自身专业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对本行业的拉动力大,能有效促进经济发展,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业内认可。其学术、技术水平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很高知名度,处于领先水平,为群众接受,业内专家认可。

  四、评审名额

  此次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的总数控制在50名以内,其中正高级不超过15名,副高级不超过35名。省职改办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各专业学科组正、副高级职称控制名额。

  五、评审程序

  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职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协调、监督和综合管理,省工商联根据相关评审政策和程序具体组织承办评审。

  (一)个人自主申报。申报人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申请表格”栏目中下载)及相关佐证材料,填报《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附件1)。

  (二)单位组织测评。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测评,并如实填写《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群众认可测评表》(附件2)。单位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实有人数的2/3,其中赞同推荐票需达到参加测评人数的2/3以上。并在单位对相关申报材料和测评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未经核实、测评情况有重大意见分歧的,不得列为考察推荐对象。

  (三)专家考察推荐。专家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申报对象业务(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果、贡献及德才表现等情况。专家组根据考察结果签署推荐意见,填写《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申报高级职称业内专家推荐表》(附件3)。各地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州工商联或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推荐。省工商联直属会员由省工商联组织考察推荐,省管企业申报对象由主管部门组织,并根据专家意见,择优提出具体推荐人选,填写《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4)。

  (四)评委会投票表决。组建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会采用面试答辩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名制投票表决。

  (五)网上公示。评审拟通过人选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监督。

  (六)确认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工商联随机抽取一定比例人员复核考察,复核把关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文确认其高级职称并颁发相应证书。

  六、申报要求

  (一)各市州推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非公经济领域不少于7人),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原则上不超过3人,各省管企业推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原则上不超过5人,没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不予推荐。

  (二)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申报材料,须经其人事档案托管服务机构进行相关材料初审,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须附光盘)请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工商联组织人事处(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506室,联系人:覃成元,电话:0731-85539734),省管企业、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联系人:王群志,电话:0731-82216516),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是一项非常严肃、社会影响大、导向性强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和不按程序操作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附件: 1、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

  2、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群众认可测评表

  3、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申报高级职称业内专家推荐表

   4、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