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耒阳市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湘财建函【2017】5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省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耒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17年耒阳市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
2.3 建设规模:约2602.88公顷;
2.4 项目投资:约4798.77万元;
2.5 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2.6 要求工期:6个月;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9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7个子项目,12个标段。
2017年耒阳市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标段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建设地点 |
规模 (公顷) |
标段一 (万元) |
标段二 (万元) |
标段三 (万元) |
1 |
耒阳市导子镇沙明村等三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扶贫)项目 |
导子镇和平村、沙明村、畔冲村 |
484.18 |
494.71 |
379.41 |
|
2 |
耒阳市亮源乡关王村等二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扶贫)项目 |
亮源乡积明村、关王村 |
558.14 |
325.29 |
687.28 |
|
3 |
耒阳市淝田镇红旗村等二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扶贫)项目 |
淝田镇红旗村、集凤村 |
161.75 |
292.57 |
||
4 |
耒阳市夏塘镇长冲社区等两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新泉村(原新湖村)、长冲社区(原双园村) |
167.92 |
310.51 |
||
5 |
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大塘角村等两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大塘角村、石下村 |
189.67 |
349.47 |
||
6 |
耒阳市大市镇等三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农田建设项目 |
大市镇长溪村、小水镇泉水村和三架街道皂丰村 |
345.83 |
316.63 |
325.59 |
|
7 |
耒阳市南京镇等两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余庆街道大兴村、南京镇江里村、杉木村、南京村(十、十一组) |
695.39 |
463.56 |
292.43 |
561.32 |
合计 |
2602.8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有合格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2018年10月)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出具有效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文件(网上打印并加盖公章);将在本项目初步评审阶段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供应商行贿犯罪情况进行查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1)耒阳市导子镇沙明村等三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扶贫)项目:第一标段:伍万元整,第二标段:肆万元整。
(2)耒阳市亮源乡关王村等二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扶贫)项目:第一标段:肆万元整,第二标段:柒万元整。
(3)耒阳市淝田镇红旗村等二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扶贫)项目:叁万元整。
(4)耒阳市夏塘镇长冲社区等两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肆万元整。
(5)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大塘角村等两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肆万元整。
(6)耒阳市大市镇等三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肆万元整,第二标段:肆万元整。
(7)耒阳市南京镇等两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伍万元整,第二标段:叁万元整,第三标段:陆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2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400元,合计人民币8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示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均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各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8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同步公示。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耒阳市招标投标协调监管办公室。联系方式:0734-458899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本次招标同一投标单位只允许就本批项目中某一标段投标;
2、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1)在本单位存在项目未完工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债务纠纷的施工单位;(3)被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认定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
3、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4、中标项目经理在施工期内每个月常驻现场不少于10天,遵守建设单位考勤考核制度,对达不到考勤要求的项目经理,视情况,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耒阳市土地开发整治中心
地 址:耒阳市国土局内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1154528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5-2618800 1822939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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