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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个人登记发证

 国有建设用地个人登记发证

登记发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

《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办法》

《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若干规定》

登记发证程序:

一、收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岗位责任单位:窗口办

2)需要提交的资料,除提交产权人土地登记申请书外,还需要;

(一)商品房、集资房。1,需要提交房产证(出示原件核查并收取复印件。2,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售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复印件;

(二)房改房、经济适用房。1,公有住房买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合同原件(如果只能提供复印件必须盖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查档专用章后方可认定)。2,房产证(出示原件核查并收取复印件)。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拆迁安置房。1,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如果提供复印件必须盖有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查档专用章后方可认定)。2,房产证(出示原件核查并收取复印件)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老私房。1,1995年以前的房产证(出示原件核查并收取复印件)以及盖有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查档专用章的房产档案,如果未办理房产证,则必须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包括用地批文及红线图等能证明其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的资料)。2,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测量出图

三、初审

1)岗位责任单位:窗口办;

2)岗位职责及权限:

A、土地登记申请发证是否符合发证有关法律、法规;

B、土地登记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条件;

C、提交资料是否齐全;

四、决定

地籍管理科审查批准后传至窗口办。

五、告知

1、岗位责任单位:窗口办

2、岗位职责及权限:

窗口办工作人员接到地籍管理科移交的审核批准后打证盖章,通知申请人缴纳费用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归档

    由窗口办移交资料至档案室存档。

登记发证要件:

需要提交的资料,除提交产权人土地登记申请书外,还需要:

(一)商品房、集资房。1,需要提交房产证(出示原件核查并收取复印件。2,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售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复印件;

(二)房改房、经济适用房。1,公有住房买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合同原件(如果只能提供复印件必须盖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查档专用章后方可认定)。2,房产证(出示原件核查并收取复印件)。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拆迁安置房。1,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如果提供复印件必须盖有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查档专用章后方可认定)。2,房产证(出示原件核查并收取复印件)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老私房。1,1995年以前的房产证(出示原件核查并收取复印件)以及盖有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查档专用章的房产档案,如果未办理房产证,则必须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包括用地批文及红线图等能证明其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的资料)。2,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发证时限:

总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收件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测量出图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初审时限:0.5个工作日

决定时限:1个工作日

告知时限:0.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