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尿素症患者陈小洪高兴地从市第三人民医院出院了。让他一家没想到的是,结算医疗费用时,医院直接给他减免了2000元钱,这是我市新型“五位一体”医疗救助制度带来的实惠。 “这样的好事,我原先想也不敢想。”陈小洪激动地说。这次治疗,陈小洪总共花费16300余元,经新农合报销12180元后,余下的自付费用,再由民政局设在定点医院的医疗救助窗口对其直接减免50%,加上挂号费,患者本人实际只支出了2137元。这种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为患病困难群众减免医疗费用的做法,不但极大地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而且把原来医疗救助的事后救助改变为现在的“一站式”服务,真正实现了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 这些实惠,得益于我市实施的新型“五位一体”医疗救助政策。市民政局为切实解决全市困难群众看得起病的现实问题,多方协调,于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耒阳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患病住院,在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减免及其它政策性补助后剩余自付的住院费用,在乡级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给予50%的医疗救助;转诊到县以上医院就诊的,按自付费用的10%救助。其中,住院救助单次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年内多次住院的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 为方便广大患病困难群众就诊,市民政局选定了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肾脏病医院等十三家医资力量过硬的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医院直接为患者减免50%医疗费用,患者减免部分由医院定期与市民政局结算。 新型“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实施4个月以来,全市已有千余名困难群众直接受惠,共发放医疗救助金180多万元。 [作者:梁斌 罗湘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