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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协办发[2010]7号
关于印发《社情民意与信息工作制度》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界别工作组、各乡镇办事处政协联工委:
市政协《社情民意与信息工作制度》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已经
政协耒阳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耒阳市政协社情民意与信息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社情民意与信息工作,办好《政协之声》、《社情民意》两刊,向上级政协报送优秀社情民意信息,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鼓励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向上级政协报送信息,推介经验,凡是在全国、省、衡阳市政协报刊发表的与政协工作有关的文章(专版除外)给予一定奖励。
1、凡是在《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理论研究》等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文章,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500元,1000字以下的每篇奖励300元。
2、凡是在《湘声报》、《湖南政协》、省政协《信息与参考》等省级报刊发表的文章,1000字以上的奖励300元, 1000字以下奖励200元。
3、凡是在《衡阳政协工作》等地市级报刊发表的文章,1000字以上的奖励200元,1000字以下奖励100元。
二、鼓励全体政协委员、信息员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凡是被全国、省、衡阳、耒阳政协《社情民意》采用的稿件给予一定的奖励。
1、被全国政协采用的稿件,奖励1500元。
2、被省政协采用的稿件,奖励400元。
3、被衡阳市政协采用的稿件,奖励100元。
4、被耒阳市政协采用的稿件,奖励50元。
三、奖励社情民意与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稿件,凡是在全国、省、衡阳市政协获奖的单位、个人和稿件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1、凡是在全国政协获奖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文章,不论等次高低,一律奖励600元。
2、凡是在省政协获奖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文章,不论等次高低,一律奖励400元。
3、凡是在衡阳市政协获奖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文章,不论等次高低,一律奖励200元。
四、鼓励全体委员和政协工作人员踊跃投稿,共同办好《政协之声》、耒阳市政协网,凡是被《政协之声》、耒阳政协网、耒阳党政网采用的稿件,都发给适当稿费(可重复使用,不重复计稿费)。字数在1000字以上的每篇100元,1000字以下每篇50元。
五、不搞重复奖励,同一篇文章在多家报刊网络发表的,以最高级别为准,同一篇文章同时被评为多种奖励的,以最高级别为准。
六、政协机关在岗干部每人每年应撰写4篇以上信息稿件。政协机关各委、办每年应完成不少于3篇信息或社情民意被报刊采稿任务。每少1篇,扣年终奖金100元。
七、各乡镇办事处政协联工委、各界别组年终评先评优与信息稿件完成情况挂钩。
八、市政协办公室每季度对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每年评选一次社情民意和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耒阳市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充分调动全市政协参加单位、政协委员以及信息员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我市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现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政协机关各专委会、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政协联工委。各界别工作组列入所联系的专委会考核。
二、量化标准
政协机关在岗干部每人每年应撰写4篇以上社情民意信息;政协机关各委、办每年被采用的社情民意信息稿件不得少于3篇;各乡镇办事处政协联工委每年被采用的社情民意信息稿件不得少于1篇。
三、计分标准
1、社情民意信息报送不计分,采用计分。
2、各计分单位报送的稿件,所得分数计入该单位,不重复计入其他单位。同一条信息有多个报送单位,以最先报送的单位为准。
3、被耒阳市政协《社情民意》采用1篇计1分;被衡阳市政协《社情民意》采用1篇计4分;被省《社情民意》采用1篇计9分;被全国政协采用1篇计20分。同一信息被多级采用的,可重复记分。
四、考核奖惩
1、以年度进行评比和奖励。评选出“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 和“优秀社情民意信息”,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被湖南省政协、全国政协采用的社情民意信息稿件评为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特别奖。
3、对一年内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市政协《社情民意与信息工作制度》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4、各乡镇办事处政协联工委、各界别工作组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