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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子池街道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社区考核实施方案

  为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扎实推动精准扶贫责任、工作、政策“三落实”,确保我处贫困人口按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打赢全处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处6个有扶贫任务的社区。按上级考核分类,我处6个社区均为D类(贫困户15户以下的社区)。

  二、考核内容

  1.社区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2.脱贫攻坚“三化”建设情况;3.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情况;4.扶贫政策到户到人落实情况;5.扶贫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及减贫效果情况;6.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情况;7.脱贫攻坚年度减贫任务完成情况;8.脱贫攻坚各级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9.群众满意度情况等。具体考核评分细则参照《耒阳市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村(社区)考核评分细则》。

  三、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拟定为11月下旬。平时采取调研督查方式掌握工作情况。

  四、考核组织

  (一)组织领导。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在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处扶贫办牵头,联合纪工委、党建办、各站所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

  一是实地考核,分数占总分的70%,由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分别对6个有扶贫任务的社区进行考核。

  二是定性分析,分数占总分的30%。针对日常督查掌握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数据系统信息情况,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情况,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的整治情况等一一进行量化,综合评分。如在衡阳市考核中作为抽样社区导致街道考核结果在倒数后10名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定性分析中加重扣分。

  (三)结果认定。年终考核以社区在全市排名为参照,考核结果分A、B、C、D四类,分别确定为四个等级:“好”“较好”“一般”“较差”。“好”等次为考核排名前30%的社区;“一般”等次为排名最后10%的社区;“较差”等次为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脱贫攻坚发生重大突出问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的社区,该等次不明确具体数量;“较好”等次为除去“好”“一般”“较差”等次以外的社区。

  (四)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折算为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以及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以及工作追责挂钩。

  1.给予先进单位表彰。耒阳市将对考核结果为“好”的村(社区)评为“年度脱贫攻坚先进村(社区)”,对1、2、3名的村(社区)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

  2.作为干部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以市扶贫办考核结果为准,并作为干部确定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等次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耒阳市先进的社区,其居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及扶贫专干优先评优,提高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对考核结果为耒阳市“较差”的社区,其党政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耒阳市将对较差的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考核结果为“一般”的社区,由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社区支书、主任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考核排名耒阳市倒数第1名的社区支书、主任予以停职或免职;对倒数2、3名的社区支书、主任予以约谈,限期整改并由街道扣发其一定工资。对排名倒数第1、第2、第3的驻村干部绩效工资分别按满额的50%、70%、90%发放,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考核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被考核社区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努力推进工作。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把脱贫攻坚成效作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二是严格标准。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要求,准备把握考核内容,对照工作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克服主观认识差别,敢于较真碰硬,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开展好脱贫攻坚工作考核。

  三是提升工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通过对社区工作的检查验收,最终目的是要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发展,提升全处脱贫攻坚的工作水平,各社区要牢牢把握这一目的,以问题导向、考核导向做实做细工作,推动全处脱贫攻坚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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