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淝田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夯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省、衡阳市、耒阳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切实扛起责任、落实责任坚决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从根本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因森林火灾引发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确保淝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委:谢振军   镇党委书记

    : 曾石泉   镇党委副书记、

  长: 李开发   镇人大主席(常务)

          蒋传佳   镇政协联络负责人

          周  丹   镇党委副书记

          周优文   镇党委委员

          徐硕学   纪委书记

              镇党委委员

        欧阳昭明   镇党委委员

          陈小宝   副镇长

          刘嵘桂   镇人大主席

     :雷建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雷 鹏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海威   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匡志升   派出所所长

          各村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防火应急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委员担任,具体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自然资源所和派出所警、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镇冬季及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纪委加强巡察,对防灭火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要成立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驻组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村干部包组包山头,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专人分管森林防灭火,配好1-3名防火员,加强防火员的日常管理。各村应从集体经济收入中划出部分资金作为森林防灭火经费。

(二)组建巡防火队伍

1.村成立半专业化扑火骨干队伍。实行村干部"一拖三",即一个村干部保证组织三个扑火人员,每个村的扑火队不少于20人配好扑火器材,双塘、黄草洲各30个拖把、5把刀;其他6个村各配备20个拖把。巡查人员的配置为1个喇叭、1个哨子(铜锣)、1个拖把,充分发挥一线巡查作用,发现火情,及时"打早、打小、打了"。

2.加强纪律约束。扑火队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特护期村组织人员上午10点钟开始进行巡查,每天不少于两轮巡查,确保辖区内所有山头和重点地段都有巡查到。周末各村须安排2人以上干部值班,组织防火队员巡查、扑火。

3.发现火情要快速响应。一旦发现火情,村干部半小时之内赶到火情点,组织扑火队员到达起火地点进行扑火;驻村领导和镇分管领导1小时内就位;火情得不到控制,镇主要领导2小时内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报告上级。

(三)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巡逻工作

1.各村要利用横幅、标语、宣传车、广播、喇叭等,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标语横幅到组,防火政策、法规、通知等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宣传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要加强巡查,严控火源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尤其对易发森林火灾的重点地区要加强火源管控。对重点人群(小孩、智障精神病人、老人等)要加强监管,对重点人群(小孩、精神病人、老人等),要进行逐一上门访问,签订监护协议,强化监护责任和监护措施,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森林防火区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重点时段要加强巡查,切实防范到位。及时制止和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打击各类法用火行为。

主要打击以下几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1.违法农事用火,高风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土坎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烟花爆竹、放礼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法林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4.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5.违法野外生活用火。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6.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7.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加强值班值守

防火特护期,村干部全天候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周末安排人员带队值班备勤,手机联络工具畅通。

镇机关日常森林防灭火工作由书记镇长召集,周末日由镇主要党政领导轮流带班,确保1/4相关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进行支援。高风险天气,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在紧急动员情况下,机关所有男同志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安排,赶往现场扑火,女同志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实行蓝、黄、红牌管理

从即日起,所有村森林防灭火管理等级均为蓝牌;年内出现三起火情、火警、热点或发生一起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森林火灾的,降为黄牌;年内发生两起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森林火灾或发生超过4小时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及发生人员伤亡的,直接降为红牌,降为红牌的行政村,年内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况予以组织处理。

实行考核权重管理

森林防灭火工作列入村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占年度安全生产考核30%分值,防灭火情况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

(八)加强责任追究

派出所加大打击各类森林火灾力度,对酿成火灾的个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要移交派出所,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打击处理到位。对防火宣传、巡查、灭火履职不到位的村干部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不良影响的,镇纪委监委要加强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实行"五个一律"制度

凡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出现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一律启动事前问责;凡发生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启动调查评估工作,并按程序实行问责追责;凡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对村主要干部,一律先免职,再追究责任;凡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耒阳市淝田镇人民政府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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