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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圩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公平圩镇人民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饶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全面履行和承担以下职能:(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五)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六)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七)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本单位属于正科级级行政单位。
内设机构设置。公平圩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公平圩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
公平圩镇人民政府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8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5.73万元(本级经费拨款1285.73万元(其中上级专款0 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其他收入50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5.2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35.27万元,其他收入不变。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85.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4.5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3.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907.7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5.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3.2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8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9.85 万元,占67.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6 万元,占4.17%;卫生健康支出42.72 万元,占2.39%;农林水支出407.78 万元,占22.84%;住房保障支出50.91万元,占2.8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77.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07.7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907.7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转移支付、一事一议项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4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83.61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万元,委托业务费11.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1.95万元,减少16.21%,主要是减少公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00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部分减少相关预算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00万元,拟召开人大、党代大会等各项会议,人数约500人,内容为传达上级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进程。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与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在除去去年既有的设备外,没有预算安排新增国有资产)。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8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7.95万元,项目支出907.7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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