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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平圩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 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公平圩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平圩镇人民政府  

 2021820

 

 

公平圩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决定,从821日起至920日开展为期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根据公平圩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集中整治,从源头、路面、宣传、共治4个环节共同发力,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确保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数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提升。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时段:根据公平实际采取不定时、不定期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

)重点违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违法销售、非法改装改型(含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违反规定搭人载物、乱停乱放、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妨碍人民警察及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等。   

三、组织领导

成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信息统计等工作。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要参照本方案的要求和做法,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同步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四、工作措施

(一)源头整治。公平圩镇应急办负责牵头组织整治。一是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推送的非法改拼装、超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线索追溯源头,依法查处非法改拼装窝点和生产销售超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二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超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源头销售监管,共同与经销商签订责任状,登记销售去向,共同督促车主上牌,新车上牌率要达到100%,并依法依规查处违规销售行为,销售台账每月25日前分别报送镇人民政府

(二)交通违法整治。公安局交警大队小水中队负责牵头组织整治,镇人民政府、公平派出所全力配合,负责依法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行为,违反规定搭人载物、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采取灵活机动的联合执法。

(三)宣传动员。镇整治办牵头组织实施集中整治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会议、微信群、横幅、印发相关宣传资料、手册,粘贴《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向广大市民发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出行《倡议书》。通过显示屏滚动播放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视频以及宣传标语,通过村村响大喇叭、抖音、微信群等渠道,加大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提示,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耒阳市九中、公平中心校要重点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警示学生不驾乘鬼火车,不乘坐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

(四)维稳处突:负责整治行动中维稳处突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要清醒认识当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要根据各村实际,统筹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各行政村干部要切实肩负起工作职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折不扣抓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管理。要从严执行十个一律要求,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特别是对伤残、老弱、妇女等群体,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法规的解释宣讲,杜绝粗暴执法、简单执法。切实做好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加强执法安全防护,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科学设置安全区域,切实保护人身安全。

(三)加强协同共治。各村要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团队工作合力,确保工作不推诿、不单干、不脱节,形成齐抓共管的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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