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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市镇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黄市镇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方便城乡居民参保,节约征缴成本,提高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受益度和受益面,解决好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难的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医疗卫生负担,普惠于民。

二、工作目标与要求

(一)确保全镇城乡居民政策知晓率达100%。

(二)确保全镇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三)落实对参保人数、资金到位率等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坚决杜绝重复参保、虚报人数等行为发生,确保参保登记人数与缴费人数一致。

三、缴费对象、缴费标准、缴费时限及享受待遇时间

(一)缴费对象:全镇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等。

(二)缴费标准:根据湘人社发〔2018〕60号文件精神执行,以户为单位,按家庭实有人口缴纳参保资金,2019年度缴费标准为220元/人·年。

(三)缴费时限:2019年度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31日,过期不予办理。当年度的新生儿出生60天内取得本镇户籍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的基本医疗待遇(即2018年的新生儿在缴纳2018年度的180元参保费用后还要缴纳2019年度的参保费用220元)。婚假人员(外地婚嫁入本镇)、当兵退伍人员、劳改释放人员因户籍变动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在统筹地区规定的参保缴费期限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在办理户籍手续后6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至本年度12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四)享受待遇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以各村(社区)为缴费责任主体,坚持政府主导、城乡居民人人参保的原则,采取现金收取与银行缴费形式筹集城乡居民个人参保资金。其中,现金收取缴费由各村(社区)统一安排负责收取现金,开具参保筹资收据并生成参保花名册,根据银行缴费凭证和参保花名册,再由各村(社区)收集汇总交镇人社站进行信息录入。

五、惠民举措

(一)设立家庭账户

1.概念与标准

家庭账户是为参保者以家庭为单位建立的用于偿付家庭成员特定医疗费用的专用基金账户。家庭账户主要用于偿付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一般门诊医疗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的自付部分。2019年从参保居民缴费总金额中按照80元/人·年标准划入参保居民家庭账户。其总额可用于家庭中参保居民任何一个人住院和门诊费用的自付部分补偿支出。

2.补偿方式

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合规住院及门诊费用,按政策报销后自费部分可以从家庭账户据实直接冲减,直到账户余额为零。家庭账户基金专款专用,年底不清零,可自动结转累计至下年用于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报账,但不得提取现金或冲抵下年度参保费用。严禁借用他人医保卡扣减家庭账户基金。

(二)实施普通门诊统筹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门诊就医补偿制度,补偿比例为65%,村卫生室为70%,其中中成药的报销比例为30%,中草药占总药费的使用比例不超过50%,单味中草药不予报销,单张中草药处方不超过120元/张,一次性剂量不超过7剂。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个西药治疗处方不超过70元/天(含一般治疗费),符合条件的定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单个治疗处方门诊费用不超过35元/天(含一般治疗费)。

六、政府代缴人员

五保户、优抚军人、孤儿、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计生家庭特扶对象、重度残疾人(一级和二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群体由政府全额代缴医保费用,具体名单由市民政局、卫计局、扶贫办、残联等主管部门认定。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0月)

1.召开全镇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缴费工作。各村在会后及时召开会议,村干部分工负责。

2.印发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宣传资料,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村(社区)干部要进村入户,面对面、耐心细致向城乡居民解释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网上缴费的好处,动员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缴费阶段(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

1.进村入户做好现金收缴工作,重点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好政策,大力推广网上缴费新模式。

2.镇人社站负责提供2019年度各村(社区)任务指导数(以公安户籍数为基数结合历年实际缴费人数)、2018年度参保人员花名册和政府代缴人员花名册。

3.有条件的可由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或个体老板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必须开具缴费专用收据,资助资金必须落实到户到人。

(三)信息汇总录入阶段(2018年缴费的务必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1.各村(社区)要按程序做好登记造册,确保人、票、册、钱四统一,将所有参保城乡居民信息核实汇总后上报镇人社站。

2.按照边收边录入的原则,镇政府督促各村(社区)及时把征缴资金入库,并及时将筹资票据和参保花名册上交,镇人社站及时把信息数据录入泰阳业务系统,以免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代缴特殊人群名单须单列入账,单独造册,统一汇总。

八、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工作调度。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负责,支部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广泛宣传。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发动,把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向广大居民讲清楚,消除居民的疑虑,让居民主动缴费。镇广播站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主动支持、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城乡居民医保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将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对征缴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任务完成情况与村干部奖励直接挂钩。对工作不到位、没有完成任务的驻村镇干部和村(社区)一把手进行约谈,对工作完成情况严重滞后的村(社区)一把手进行问责。

附:2019年黄市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任务

2019年黄市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任务

村  别

任务数(人)

筹资标准(元/人)

任务金额(元)

备注

大河滩村

3773

220

830060


竹海村

4627

220

1017940


上堡村

1544

220

339680


黄市社区

3742

220

823240


严村村

1822

220

400840


金坪村

2348

220

516560


清水铺村

1814

220

399080


阳塘村

2436

220

535920


合  计

22106

220

4863320


注:本任务数不含政府代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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