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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黄市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落实镇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的通知

关于成立黄市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落实镇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为加强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黄市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就镇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进行明确细化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职责和工作分工,具体通知如下:

一、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梁育波(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雷忠喜(镇人大主席)

   长:谭江成(主任科员)

     员:李青松(主任科员)

欧阳运保(主任科员)

周孚军(主任科员)

伍慧云(主任科员)

周小龙(镇干部)

成员单位:派出所、安监站、煤管站、国土所、林业站、水管站、规划站、食安站。

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安办),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行使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计划、组织、宣传、协调、督查等职能。镇安办设于镇安监站,由雷忠喜同志兼任安办主任。

二、落实镇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推行“一岗双责”有关通知精神,按照镇党政联席会议调整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落实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1、镇主要领导(镇党委书记)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全镇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2、分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综合监管领导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镇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严格按照党政联席会议所明确的分工,负责所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研究制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指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重点难点问题;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熟悉、掌握、完善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和分项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职责和工作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现将各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梁育波(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政府全面工作,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雷忠喜(镇人大主席、党委委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负责企业、财税、环保及矿群工作,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部门:安监站、煤管站、供电站、财政所、采煤沉治办、兴源公司、红卫煤矿、上堡电站。

刘新华(党委委员、镇政协联工委主任):分管交通、旅游工作,联系竹海村,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直接责任部门:竹海办、竹海村。

袁德(党委委员、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招商引资及园区建设,协助书记抓党务工作,驻黄市社区,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部门:黄市社区

邓志良(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联系金坪村,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部门:金坪村。

黄双峰(镇党委委员):负责公共环境卫生、文化娱乐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宗教寺庙领域安全,联系阳塘村,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部门:镇文化站、各中小学校、阳塘村。

李清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森林防火、农业、农机、水利、畜禽疫情防控领域安全,驻大河滩。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部门:林业站、农经站、农技站、农机站、扶贫办、大河滩。

李勇(镇党委委员):负责政法综治、消防领域,联系严村村,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部门:综治办、黄市派出所、严村村。

付婷(人大副主席):负责医疗卫生领域安全,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堡村。直接责任部门:人社站、计生服务中心、黄市卫生院、上堡村。

谭江成(主任科员):负责协助雷忠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财税、环保及矿群关系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任。责任部门:安监站、煤管站、供电站、财政所、采煤沉治办、兴源公司、红卫煤矿、上堡电站。

李青松(主任科员):负责国土、规划、小城镇建设及机关建设领域,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部门:国土所、规划站。

欧阳运保(主任科员):负责水上交通领域,联系清水铺村,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部门:清水铺村。

周孚军(主任科员):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协助安全生产工作,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任。直接责任部门:食安办、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

伍慧云(主任科员):负责超限超载道路交通、协助谭江成抓安全生产工作,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任。直接责任部门:治超办。

刘洪良(副主任科员):负责协助刘新华分管交通旅游工作,驻竹海村,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任。责任部门:竹海办、竹海村。

刘丽(党政办主任、秘书、兼妇联主席):负责妇联、镇区机关领域安全,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部门:党政办、妇联办。

奉晓军(社会事务办主任):负责社会服务、民政领域,对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四、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要求

1、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原则。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只对镇直各部门及成员单位部署工作、下发文件、检查督办和考核奖罚,各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应按照本文件已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和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圆满完成镇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书》中明确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严肃认真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要尽快调查结案,并向社会公布。凡在本年度所分管的范围内和本部门、本系统发生重大(含重大)以上事故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与工作分工、部门职能、隶属关系、工作岗位挂钩。

特此通知

 

                             耒阳市黄市镇人民政府

○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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