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 黄市镇 > 法规文件
黄市镇学生防溺水工作考核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就如何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干部责任,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人员范围
村(社区)两委干部、村(社区)“三定”值班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10月8日。
三、考核内容
1、所有山塘、水库、河道,不论大小,必须设立警示牌和救护设施。
2、责任人、盯守人、救援人必须是住在村里,具备履职能力,市、镇督查或发生溺水事件5分钟内可以赶到。人员有变动,及时调整警示牌和三定表,并告知镇分管领导。
3、宣传到位。利用标语、横幅、《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栏、屋场会、三字歌等形式宣传防溺水工作和知识。
4、按照“三定”值班表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加强巡查,并取照保存,每个村干部每天至少发1张巡查图片,由村支书统一发至黄市镇防溺水工作群。巡查时间为上午7点至9点、中午12点至14点、下午16点至20点,周末双休日及节假日、暑假盯守员应全天候盯守,盯守时间为7点至20点。
5、出现溺水事故,第一时间组织营救,并向镇党委报告。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四、考核方式
1、镇防溺水工作办公室每周对全镇所有的村(社区)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巡查,驻村干部每周至少有1天协同村里一起开展防溺水宣传、隐患排查和巡查等工作。
2、镇主要负责人和镇纪委每周不定期到各村(社区)抽查“三定”值班人员在岗和履职情况,每个村(社区)每周至少抽查1次,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奖惩兑现
每个盯守点安排盯守工资600每月,出现以下情况将对村(社区)进行处罚:
1、责任人、盯守人、救援人不住在本村,不具备履职能力,被镇督查到没有在所负责的水域巡查盯守的,或者不清楚自己的职责并不配合工作的,被镇督查组发现每次扣50元(扣村转移支付或者盯守员工资),被市督查组发现每次扣100元(扣村转移支付或者盯守员工资),发现3次的相关责任人停职。被发现或被举报有青少年及儿童私自下水游泳的,对该村罚款200元,发生溺水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就地免职,支部书记停职。
2、及时报送防溺水相关资料,每村每天至少在黄市镇防溺水工作群报5至7张巡查图片,不报或少报的村将在月考核打分中扣分。
3、被市里督查现场点名工作不到位的扣村转移支付500元,被市里通报批评的扣村转移支付1000元,因本村工作没有做好导致镇党委被市里约谈的扣村转移支付2000元,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镇防溺水工作办公室每月对各村防溺水工作进行考核,前3名的村分别奖励400、300、200元,每月评选优秀防溺水盯守员4名,奖励100元每人。
耒阳市黄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