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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塘镇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方案
龙委发[2017]6号
龙塘镇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中央和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文件,确保我镇到2018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结合各村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强化领导,明确权责。镇党委、政府要将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考核纳入全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坚持把精准扶贫工作列为各村(居)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各村(居)的精准扶贫工作责任。
(二)突出重点,注重成效。突出工作重点,把握考核关键,确保工作有部署,到户有对策,到人有办法,实现贫困户如期脱贫。
(三)客观公正,科学规范。考核标准统一,依据真实,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公平公正。
(四)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考核结果对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先进村(居)及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居)及个人进行惩戒鞭策。
二、 考核对象
全镇10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
三、 考核组织
1、考核工作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
2、镇成立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依据龙塘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负责组织开展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和验收。
3、考核时间段及考核时间。以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每年考核时间段,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
四、 考核内容
1、减贫成效。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减贫计划完成情况;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
2、精准识别。各村建档立卡工作情况,是否严格把握贫困户进入、退出的程序和标准。
3、精准管理。考核各村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动态监测、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是否到位、各项精准扶贫脱贫档案管理、村级扶贫机构队伍建设、扶贫政策宣传及上报信息资料等情况。
4、精准帮扶。考核扶贫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实施“一户一策”精准帮扶落实情况;落实“五个一批”、“七大扶贫举措”的情况;结对帮扶覆盖率、群众对本村帮扶责任人以及村支两委帮扶工作的满意度情况。
五、考核评定
(一)对各村进行考核,考核分值为100分。
(二)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
六、 考核结果运用
1、对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考核优秀的村(居)各奖励1000元。不合格的村(居)通报批评,村(居)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2、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相关项目资金分配的依据,对扶贫攻坚工作开展较好的村(居)相应给予倾斜。
七、对脱贫攻坚工作资金使用存在贪污挪用现象,在项目建设等考核数据方面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考核成绩一律定为不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本办法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龙塘镇2017年度村级精准扶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中共龙塘镇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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