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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塘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安排部署, 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根据《耒阳市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施方案》(耒政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表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 科学审慎选择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
2、專重历史,结合实际。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使用的实际情况。
3、规范调查,依法登记。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查清农村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每一宗土地和房屋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形成完善的地藉和房屋调查成果,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依据,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便民利民,维护稳定。进一步优化职能,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务平台和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工作中,应尽可能考虑各方利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 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不重不漏,全部覆盖。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要覆盖全市,不重不漏 。
二、工作目标
按照房地一体要求,对未确权登记发证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等建 (构) 筑物所有权,在2020年底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细化为三个目标:
1、完成权藉调查100%。实现前期调查摸底宅基地调查全覆盖。
2、实现确权登记颁证率90%。即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数量送到应发数量的 90%以上,实现应登尽登”。
3、完成数据库建设。实现确权登记成果信息化。
三、工作任务
1、对已登记发证的宅基地档案资料进行数据整合。对全镇已登记发证的审批档案和发证档案资料,扫描成电子档案,数据整合成电子矢量化的档案。
2、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化权藉调查。包括完成土地权属、房屋权属、界址测量、宗地和房屋面积计算等工作,形成房地一体的权藉调查成果。
3、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按照“统一登记”的要求,分员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
4、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成果入库与应用。对于未登记发证的,要依法依程序完成调查确权后,做好成果验收、登记发证、建档入库、成果汇交,建成农村不动产权藉调查数据库,并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对接。 对于之前已登记发证的,主要是做好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数字化处理和建档入库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1、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为组织准备阶段。主要做好组织部署,制订工作方案等工作。
2、2020年3月至2020年10月前为全面实施阶段,边调查边审核边发证,具体如下:
3、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召开镇动员大员。
4、2020年3月30日前各村完成村级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做到宣传到户。
5、2020年5月1日前完成扫描和数据整合工作;
6、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权籍调查和测量工作;
7、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登记颁证工作。
四、保障措施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黎加根任组长,罗小从、刘洪慧、贺洪标、梁承友、李永辉、刘仁正(常务)、梁玮玮、伍煌任副组长,各驻村干部、自然资源所、财政所和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塘镇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領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所,刘仁正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全镇确权登记具体工作开展、 政策业务指导、 数据收集等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小组, 负责辖区内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 切实履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大组织、协调和保障力度。
2、把握工作重点。以地籍调查为基础, 以宗地为依托, 严格依据国家、省有关调查规程和标准,充分利用已有土地调查成果和资料,通过外业调查、复核审查、内业建库等方式, 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权属调查和测量工作,并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农村房屋调查应充分利用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等成果, 重点调查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并测绘房屋空间位置,实地文量房屋边长,计算房屋面积。
3、注重协同推进。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 认真履职尽责、 密切沟通协调。镇自然资源所牵头负責做好宅基地、房屋基础资料收集、外业调查组织、信息系统建设、登记建档等工作,制定和完善宅基地、房屋确权登记相关规定。各村(社区)要组织村小组干部参与农村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落实村主任责任制,负责作业人员进驻本村外业调查时的配合、协调工作、权属调处工作。
4、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村、组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农民参与的主动性, 营造良好的與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五)强化督促指导。镇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村(社区), 就该项工作支持配合力度、调查成果的准确性、完成任务情况等进行工作督查, 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各司其职, 对工作推进慢的, 要重点加强督促指导, 集中研究解决难题, 限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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