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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项孤儿实施清单
一、事项名称:孤儿基本生活补贴
二、事项类型:行政给付
三、实施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1】21号
四、申请条件: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五、所需资料:
1、《湖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批表》
2、孤儿的户口、监护人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3、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注销证明(盖鲜章),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民事判决书。养父母死亡的,还需提供《收养证》原件。
4、孤儿与父母关系证明(出生证、户口本体现、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5、孤儿2寸彩照1张
6、以孤儿姓名办理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及时间(需要 30 个工作日):
第一步: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帮助对象提出申请
第二步:乡镇(街道)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即时受理、审核汇总上报。
第三步: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即时审核、入户调查,不合格即时反馈。
第四步:局党组审定,行政审批服务股盖章。
第五步:通过财政局信息办打卡发放到孤儿本人存折。
第六步:不公示。
七、咨询电话:0734435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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