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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亮源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耒阳市亮源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现将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衡阳市、耒阳市有关要求,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着“规范、简明、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乡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从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乡按照市、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耒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乡制定了亮源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明确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15年年底,全年共发布信息137条,其中,政府信息网站发布33条,其它渠道(含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宣传栏等)104条。另外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咨询12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4人次,电话咨询37人次。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乡主要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的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由于我乡各项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准确,2015年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乡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采用新媒体、新技术不够完善。四是对信息公开这项工作的资金和人员保障力度不够。

2016年,我乡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全体乡村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四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员充实,确保必要的经费和人力保障。

附表

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3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4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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