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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

南京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农业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 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2号)和湖南省防指《关于印发湖南省非洲猪瘟疫情Ι级应急响应方案(试行)的通知》(湘防重病指[2018] 8号)精神,根据耒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耒阳市非洲猪瘟疫情Ι级应急响应方案(试行)》,为确保我镇防控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针。

按照农业部要求,明确我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方针为: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二、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当前非洲猪瘟疫情来势汹汹的严峻形势,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南京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白群

常务副组长:  

    长:江业松彭小文梁学员、曹   

            罗冠群谢智强陈丽菲

      员:各站所负责人及畜牧水产站全体职员、各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畜牧站,由刘长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全面落实防控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印发明白纸、挂图等多种方式,加大非洲猪瘟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指导养猪场(户)做好生猪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生猪养殖、经营、屠宰等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自主防范意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严禁养猪场(户)从高风险区调入生猪。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治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兽医人员对突发疫情的鉴别诊断,早期报告和规范应对能力。

2、开展全面排查和紧急监测:各村要按照农业部《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的立即限制移动,并按程序上报镇畜牧站。

3、强化生猪移动监管:镇畜牧站要切实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强化对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的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和屠宰场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申报检疫,配合做好移动监管,要严格落实生猪及产品调运监管措施,跨境调运必须逐级申报,绝对禁止到疫区调运。

4、严格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各村发现可疑病死生猪要立即报告镇畜牧站。如确诊为非洲猪瘟,要全力以赴协助上级做发扑疫工作。

5、严格落实责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防治责任:一是要严格实行值班制度,镇畜牧站每天要安排专人值班,所有职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二是对履行责任不力或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而影响疫情防治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耒阳市南京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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