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 南京镇 > 规划计划
南京镇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南京镇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2018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稳定,根据省、衡阳市,耒阳市统一部署,自2018年1月10日至4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根据南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解决当前我镇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为稳定。
二、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
在全镇各村、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突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整治内容
1. 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 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 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 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整治对象
1. 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锰矿、油泥行为的;
(2)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和环保不达标的。
2. 烟花爆竹方面
(1)非法生产经营的;
(2)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
(3)无证、证照不全等违法违规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运输的;
(4)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和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
3. 危险化学品方面
(1)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汽油、柴油的;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4. 交通运输方面
(1)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2)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5. 建筑施工方面
(1)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
(2)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
(3)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
(4)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
6. 消防方面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区以及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7. 民用爆炸物品方面
(1)超许可品种、数量的生产销售行为以及其他非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2)民爆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细节管理不到位,存在不文明生产、现场管理混乱、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现象的。
8. 工贸方面
(1)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
(2)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
三、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检阶段(1月10至4月10日)
镇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对辖区内各村、各企业、各经营户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整改。
(二)联合攻坚阶段(4月10至4月20日)。
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突出问题,镇政府对于不能从根本上打击到位的个案将依法向市主管部门申请予以联合打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和镇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镇安委会要加强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各村各单位认真实施,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镇政府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组织和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各站所,村两委干部投入专项行动。
(三)压实责任,严格追责。对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站所,各驻村干部职工不履行监管职责、不按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或者对分管的行业的安全排查不到位,隐患不报告不治理造成较大影响的。镇纪委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南京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