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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镇信访包案制度

     为了抓好我镇矛盾化解,有效治理赶镇到市、赴省进京上访闹访现象,经镇党委、政府决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属地管理与属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划分责任,属地是以所辖地为主,属事是以分管事为主。属地的由片、村里处理,违纪的由纪委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政法、公安机关处理。  

  二、根据信访件情况制定包案台账,包案领导为信访件涉及相关领域的分管领导,包案责任人分别由信访人所在片片长、驻村干部、村支书、派出所干警、驻村辅警组成。  

  三、包案责任人要带头落实“五个亲自”的要求((亲自接谈信访人、亲自调查案情和查阅案卷、亲自研究案情、亲自制定方案、亲自向信访人反馈处理意见)。  

  四、包案责任人要带头落实“四包”责任制(包教育疏导、包化解稳控、包接访劝返、包息访息诉)。  

  五、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基本杜绝到市级群访闹访现象,坚决实现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和重复访。  

  六、出现到书记、镇长办公室缠访、闹访的,村支书接到通知20分钟接回处理;到省委、省政府,衡阳市委、市政府和耒阳市委、市政府缠访闹访的,驻村、驻片领导在3个小时、2个小时和30分钟接回处理;到北京上访的,由分管领导、片长、驻村干部村支书在8个小时内到京接访。  

  七、是本村矛盾引发赴市、到省、进京上访的接访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村负担。  

  八、按照中共耒阳市委《关于深化进京越级上访专项治理工作》文件要求,因工作不到位,出现进京上访被登记的村支书一律从严问责,顶格处理,包案领导与驻村干部一律移交市纪委监委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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