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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阳镇“两卡两折”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

南政发【2017】25号

 

关于做好南阳镇“两卡两折”发放工作的

   

 

财政所、底线办、农商行、各村(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乡[2017]8号)文件精神和920日省财政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耒财乡联[2017]105号文件精神,经南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

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是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扶贫资金精准发放事关党的扶贫工作大局。各相关部门应切实增强做好惠农补贴“两卡两折”发放的责任意识,做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确保我镇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及时、安全、高效。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镇底线办

1、负责采集、核实南阳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基本信息,并及时上报上级各部门。

2、负责宣传解释有关扶贫政策,配合南阳镇农商支行和镇财政所发放扶贫补贴明白卡(折)。

3、按照规定的形式、内容、时限做好扶贫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开公示工作,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台账。

4、配合财政所审核、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

5、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及时反馈到镇农商支行。

(二)镇农商支行

1、负责将“两卡两折”打印、发放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

2、做好耒阳市农商行安排“两卡两折”专项工作的相关业务工作。

(三)镇财政所

1、负责按市财政局要求与镇底线办共同审核、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

2、积极配合镇农商行做好“两卡两折”的政策宣传及发放工作。

3、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基础信息的录入、修改、变更等日常工作。监督业务主管站所对惠农补贴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对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项目、公开公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各行政村及居委会

1、负责做好惠农及扶贫基础数据的上报工作。

2、各单位财政资金监管员和扶贫专干协助“两卡两折”政策宣传及发放工作。

3、负责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步骤

1、在1012日之前,财政所、底线办要完成与农商支行的数据对接工作。

2、在1020日之前,农商支行要打印“扶贫补贴明白卡”和有关宣传资料进行发放。

3、定1024日农历初五南阳赶圩的时间进行一次集中宣传和发放活动日。

4、由驻片片长带队,财政所、底线办、农商支行负责人为主,各单位全体成员及驻村干部参与,分组包干负责进村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和发放工作。

组别

带队领导

单位负责人

成员

包干村

时间

第一组

陈怀德

黄金华

邓碧新、贺志佳、罗坤(含各村扶贫专干及资金监管信息员)

盐沙、田心、石门、仁里

10月21日至31日

第二组

王华元

江建亮

邓群志、刘功明、谢青(含各村扶贫专干及资金监管信息员)

排山、金星、星子、高岭

10月21日至31日

第三组

李伍乃

贺志佳

李世雄、梁红、李小燕(含各村扶贫专干及资金监管信息员)

南阳、居委会、高塘湖、淝江

10月21日至31日

5、安排邓群志同志为资料收集员,负责收集收放数据及发放现场拍照资料。

6、相关其他工作由财政所负责。

三、提高责任意识,严肃发放纪律

1、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加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扎扎实实做好此次相关工作。

2、严格遵守“四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即:不准虚报冒领;不准暗箱操作;不准降低标准;不准以“一事一议”或公益性事业等名义坐支补贴资金。

3、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严禁以各种理由扣押农民个人“一卡通”卡折;严格改变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押农民应交的各项费用;严禁滞留资金,拖延补贴兑现的时间。

4、加强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政策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照法律程序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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