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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镇防火护林员考核及奖惩办法

南阳镇防火护林员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巡查出勤(25分)。每月巡查次数26天以上,特别是森林防火期间须每日全天候巡山,并做好巡山记录,巡山记录按照要求记录完整、清楚,内容真实可靠的得5分,记录不完整、内容不实的酌情扣分;积极参加乡镇和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会议等活动的得5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2.宣传教育(10分)。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开展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宣传活动的得5分,配合宣传不及时、不到位的酌情扣分;维护责任区内各类宣传牌不受破坏的得5分,维护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3.森林防火(40分)。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制止违章用火,及时消除各种森林火险隐患,责任区内全年无森林火灾的得40分,每发生一次森林火灾扣5分;每发生一次重(特)大森林火灾扣10分。    

4.林政管理(15分)。协助做好林木采伐管理,责任区内全年无滥伐盗伐林木案件的得5分,每发生一起滥伐盗伐案件扣1分;协助做好林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非法征占用林地事件的得5分,未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积极配合林业执法部门查处森林火灾及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得5分,未积极配合的扣1分。    

5.森防森检(5分)。及时报告责任区内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危害情况,并协助做好森林病虫害测报、防治工作的得5分。未及时报告或不配合防治工作的扣1分。   

    6.其他工作(5分)。协助做好生态公益林动态监测,配合林业部门在管护区内开展林业各项工作的得5分,不配合的一次扣1分

(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防火护林员,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并优先续聘。

(三)对管理不力、工作失职的防火护林员,依据聘任合同的条款予以相应处理,直至解聘。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是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者;二是对乱伐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等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森林资源遭受破坏者;三是对责任区内森林火灾隐患不采取消除措施且不及时报告造成较严重损失的或发生严重林木病虫害时不及时报告造成较严重损失的;四是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及时整改者。

(四)对防火护林员的考核由林业部门牵头,组织乡镇和相关单位进行年度考核。防火护林员考核分为四个等次,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考核分值在75-89分(含75分)的为良好,考核分值在60-74分(含60分)的为合格,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防火护林员的管护补助及奖惩办法  

(一)防火护林员的工资待遇

防火护林员工资标准按管护林地面积计算,分为二个档次:管护林地面积6000亩以下的防火护林员管护费按200元/月,管护林地面积6000亩以上的防火护林员管护费按300元/月。

(二) 奖惩办法

防火护林员管护补助具体发放标准以对防火护林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准。防火护林员年度考核优秀者全额发放管护工资,继续聘用,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年度考核良好者发放管护工资的90%,并继续聘用;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管护工资的80%,并继续聘用;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发放管护工资的60%,不再予以聘用。扣发的工资用于奖励优秀护林员。

(三)防火护林员员管护补助发放由乡(镇)办事处提供防火护林员个人信息以及年度考核情况,林业部门审核后年底报财政部门实行“一卡通”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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