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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阳镇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南委发[2023] 34 号
关于印发《南阳镇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南阳镇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已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南阳镇委员会
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 8 月21 日
南阳镇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镇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镇村干部的争先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镇党委政府积极探索完善镇村两级干部考核体系,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现根据《南阳镇2023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分季度对各项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订第三季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时段
第三季度时间段: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考核内容共分为九大块工作,基准分为100分。
(一)基层党建工作(11分)
1、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1分)。村(社区)重大事项均经过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落实相关制度并有对应会议签到册、会议图片与会议记录的计1分;未落实相关制度或无会议记录的,一次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
2、认真落实村干部值日制度(1分)。群众来村部办事须有人接待。(查看值日安排表和值班日志本的签到、登记情况,并结合平时工作进行考核),无值班安排表、未签到、未及时登记值班日志本的扣0.5分,上级检查或群众办事找不到人的一次扣0.5分。
3、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制度(1分)。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会,有党小组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以上的讲党课活动。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4、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1分)。村集体经济是否有返回"空壳"或者"薄弱"风险,是否上报方案,是否制定三年发展计划,每个村居的集体经济收入必须超过10万元。
5、屋场恳谈会开展情况(1分)。是否按要求规范屋场党小组活动,保证每个小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是否建好屋场党小组阵地,是否严格落实民情民意收集办理反情制度。
6、五化建设情况(1分)。支部设置是否标准化、组织生活是否正常化、管理服务是否精细化、工作制度是否体系化、阵地建设是否规范化。
7、党员交纳党费情况(0.5分)。党员是否按月足额缴纳党费。
8、党员发展工作情况(1分)。是否做好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村(社区)是否存在连续3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情况。是否开展党员七·一学习培训。是否按规则进行联审、毛发检测。
9、远教站点建设情况(0.5分)。按照标准建立远教站点,远教设备能否正常使用,是否配备专职(兼职)远教站点管理员,管理员能否熟练操作,每月是否有利用远教站点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次以上。
10、清廉村居建设及村(社区)党组织未巡先改工作(2分)。是否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是否组织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未巡先改工作。
11、基层党组织执行力(1分)。出现党员及党员家属非法上访扣1分。
(二)纪检监察工作(8分)
1、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出现上级交办党员违规违纪线索的扣0.5分1人次,扣完为止。(1分)
2、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镇纪委将不定期开展"四不两直"督查干部坐班值班情况,缺岗一次扣1分,连续缺岗两次全镇通报,连续缺岗三次约谈相关责任人。各项重点工作被上级督察点名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4分)
3、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做好相关工作台账,出现越级访、重复访的1次扣1分,扣完为止。(2分)
4、会风会纪督查。无故早退、迟到、缺席,每人次扣0.5分;开会期间打瞌睡、玩手机、交头接耳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0.5分;会风会纪以镇纪委、党政办督查情况为准,分值扣完为止。(1分)
(三)农业农村工作( 19分)
1、"三湘护农""三资清查"专项整治工作(3分)
村级未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扣0.5分;对补贴数据的申报、审核、发放、公示不规范和违规的扣1分;未排查出问题的扣0.5分;对排查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扣1分;未建立清查和整改台账资料的扣1分。
2、林业(3分)
(1)森林防火(1分)
未开展发动宣传巡查、张贴宣传标语的扣0.5分,辖区内每发生一起山火扣0.5分,发生山火不及时组织扑救的扣1分,发生山火未及时扑灭并被卫星监测到的扣2分。
(2)林长制工作(2分)
未开展林长巡林扣0.5分,每发生一起乱采、乱挖扣0.5分,每发生一起乱砍、滥伐扣0.5分,每发生一起被监测损毁森林图斑扣1分。
3、水利和河长制(2分)
(1)每周开展一次巡河,每少一次扣0.2分。发现涉河违法事件未及时上报镇河长办的,扣0.5分。
(2)暴雨天气未对河流、水库、山塘进行巡查扣0.5分。
(3)建立村民河道保护志愿者组织,对村民、其他单位向河道倒垃圾、乱占乱采、乱挖河道、网箱养鱼、电鱼毒鱼等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制止的,加0.5分。
(4)对河道养殖、工业、农业加工、煤炭等企业的排污口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未及时上报镇河长办的,扣1分。
(5)根据综合情况及时做好巡河记录,每少记录一次的,扣0.2分。
(6)规范村级河长制办公室建设,资料设施不齐全的扣0.5分,村级河长和河道警长未按要求履职的扣1分,河道保洁员和巡查员未开展工作的扣0.5分。
4、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2分)
(1)各村未召开会议研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责任人的扣1分。
(2)未开展深入广泛宣传的扣0.5分。
(3)未按照申请程序办理审批的扣1分。
(4)发现有未通过审批违建的扣2分。
5、粮食生产和 耕地抛荒整治工作( 6分)
(1)村级未召开耕地抛荒整治工作会议和制定耕地抛荒整治实施方案的扣1分。
(2)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未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丘块的扣1分。
(3)耕地抛荒整治资料台账未及时报送的扣1分。
(4)未建立遏制抛荒长效反弹机制的扣1分。
(5)发现耕地新增非粮化一处扣1分。
(6)发现本村常年性抛荒1-2亩以上扣1分,2-3亩抛荒扣2分,3亩以上连片抛荒的扣5分。
(7)晚稻种植面积未达到任务数的扣1分。
6、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及标准化治理工作(6分)
根据(《南阳镇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和乡村治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以百分制打分,折合计分。
(四)政法综治工作(10分)
1、第一轮综治民调打分成绩计2分,按照比例得分。
2、衡阳市政务"12345"热线服务平台信访处理情况,超期处理一次扣0.5分,未处理到位一次扣1分。未积极履职或工作不当导致矛盾升级到镇、耒阳市上访的一次扣0.5分,发生越级上访的到衡一次扣1分,赴省一次扣2分,进京一次扣3分,确保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在耒阳市群访群闹的扣2分。对上级交办的涉众型金融领域、房产领域等重点人员没有及时见面稳控造成脱管失控的扣2分,造成群体性事件与发生规模越级上访和赴省进京非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危害的计0分。对到耒阳市、镇政府重复上访、累计信访量大的酌情扣分。
3、接访处置情况,未按时到镇接访的一次扣0.5分,未按时到市接访的一次扣1分,未按时到衡阳市接访的一次扣2分,未按时到省接访的一次扣3分,未按时到北京接访的一次扣5分。
4、对上访户、精神病人、邪教人员管控不到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危害的扣2分。
5、单位发生重大国家安全事件的计0分。
6、因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南阳镇平安建设被省、衡阳市、耒阳市一票否决的,或者在国家政治活动安保维稳期间发生重大信访舆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危害的计0分。
7、资料报送不及时、不正常参会的扣0.5分,每月禁毒工作人员学习任务未完成的(未达到良好)扣1分。
8、打击电信诈骗,国务院下发的境外涉诈重点人员未及时劝返的每人扣1分,已劝返回国的没有经过审批报备并导致回流的每人扣2分。加大反诈宣传力度及出境审批力度,如发现被公安机关抓获在边境欲偷渡的人员每人扣1分。
9、禁毒工作计5分。入户走访及开展屋场恳谈会宣传禁毒民调工作计1分,重点人员信息摸排建档工作计2分,吸毒人员管控及档案完善更新计2分。出现外流贩毒一人此项工作计0分。
10、加分项目。湾村明白人管理规范、工作常态化开展的加1分,湾村明白人能推出典型并在市级以上的报刊媒体发表的一个加2分。
(五)安全生产及交通安全工作(13分)
1、责任落实(3分)
(1)未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每少一次扣0.5分。
(2)村(社区)每季度研究安全生产会议不少于一次,缺一次扣0.5分。
(3)村支书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村应急信息员每月不少于2次,每缺一次扣0.5分。
(4)未积极参与、配合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检查、督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每次扣0.5分。
(5)特护期间村(社区)未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发现脱岗漏岗的每次扣0.5分。
(6)未推动开展以"三有"(有班子、有队伍、有物资)为主要内容的村(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每缺一项扣0.5分。
(7)未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每月对辖区内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巡查的每次扣0.5分。
(8)村(社区)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台帐填写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
2、打非治违、森林防火工作(3分)
(1)辖区内出现非法生产、经营等现象的村级信息员未发现未上报,经群众举报或上级部门核实的每一次扣1分。
(2)上级相关部门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不参与不配合的每次扣1分。
(3)发生山火不及时组织扑救的扣1分,无应急分队且组织不力的扣0.5分。
3、基础工作(1分)
(1)准时参加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缺会的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2)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月报表及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资料,未报送的每次扣1分,资料不准确、不完善的每次扣0.5分。
4、自然灾害报送(1分)
对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未及时按要求上报的每次扣0.5分;报送数据错误,故意捏造数据的每次扣0.5分。
5、交通顽瘴痼疾治理工作(3分)
详见(附件1《南阳镇交通顽瘴痼疾治理考核细则》)。
6、统战工作(2分)
(1)统战领域及宗教场所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和意识形态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
(2)宗教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
(3)宗教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发生非法行为的每次扣0.5分。
(六)意识形态及自建房安全专项行动、自然资源、防溺水安全工作(15分)
1、意识形态(4分)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0.8分。
(2)村(社区)文明实践站及文化工作各室建设0.8分。
(3)学习强国0.2分。要求每人每日学习积分30分,对未完成人均分要求的村(居),每少一分扣0.1分,扣完为止。
(4)团委青年大学习0.4分,完成较好的加0.2分,完成较差的减0.2分。
(5)文明创建0.4分,按要求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计0.6分。
(6)"衡阳群众"0.4分,按要求完成"衡阳群众"注册登记、培训,0.3分;积极开展、参与"衡阳群众"活动,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0.3分。
(7)舆情管控0.6分,出现网络舆情的村,每次扣0.4分;在工作群出现非工作聊天及黄赌现象每次扣0.4分。重大舆情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8)宗教活动0.2分。出现迷信活动每次扣0.2分;村干部参加宗教活动每人次扣0.2分。
(9)村级农家书屋管理(0.2分),明确专人负责管理0.1分;农家书屋管理整洁有序0.2分。
2、自然资源工作(4分)
(1)辖区内非法占地行为。(扣0.5分/宗、情节严重的扣1分/宗)。
(2)辖区内违规占地、非法开采等行为隐情不报(扣1分/次)。
(3)凡是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扣1分/次)。
(4)每个礼拜星期五之前未时报送自然资源非法开采和违法占地动态巡查报表的(扣0.2分/次)。
(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没有及时汇报、妥善处罝的(扣1分/次)。
(6)耕地恢复(2分)。A、标准1分,验收不合格的扣1分/块;B、后期管护1分。未明确管护人的扣0.5分,未耕种农作物的扣0.5分。凡被本级、上级通报批评的,酌情减分,被本级、上级通报表扬的,酌情加分。
3、自建房安全专项行动(3分)
(1)进度(2分)。未在镇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查、录入、加固、拆除等工作任务的扣0.3-1分;
(2)资料及数据报送(1分)。未按规定时间报送适时资料、数据的扣0.3-1分。
4、防溺水安全(4分)
(1)资料台账(0.5分),按要求建立健全、完善暑假期间防溺水安全工作相关台账,计0.5分。
(2)宣传发动(0.5分),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社交媒体、讲座授课等形式,全方位开展防溺水安全全方位宣传工作。
(3)督查暗访(3分),本级相关督查暗访通报批评的,扣0.5分/次,上级相关督查暗访通报批评的,扣1分/次,本级督查暗访通报表扬的,加0.3分;上级督查暗访通报表扬的,加0.5分/次。
(4)溺亡事故(4分),凡发生溺亡事故的,此项工作计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5、加分项目
鼓励各村居致力我镇理论研究,典型推荐,常规活动报道等对外宣传工作。凡被各级每题刊登采用的理论研究和典型推荐方面的文章(字数1500字以上)按耒阳、衡阳、省、全国分别加1分、1.5分、2分、3分(字数1500字以下加分减半);凡被各级媒体刊登采用的常规活动报道方面的文章,按耒阳、衡阳、省、全国分别加0.2分、0.4分、0.8分、1分。
(七)乡村振兴工作、环保工作( 10 分)
1、乡村振兴(8分)
乡村振兴工作计8分,以百分制打分,详见(附件2《2023年南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办法》)。
2、环保工作(2分)
(1)各村(居)对镇安排的各项环保工作不重视、不宣传、慢作为的情况,每一次扣0.2分;每季度至少要有一次研究环保工作的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0.1分;资料报送及时,每少报一次扣0.1分。
(2)加强辖区内企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办好环保相关手续,凡出现一例未办理环保手续违规生产的企业而不及时上报,扣0.2分;每出现一例环保问题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扣0.2分,造成严重舆论被上级通报的,视情况扣0.5-1分。
(3)秸秆禁烧重点管控时段未开展发动宣传巡查、张贴宣传标语的扣0.2分,辖区内被卫星监测到秸秆露天焚烧无法销号的扣0.5分。
(八)武装退役工作、耕地占用税征收及清收不良贷款、"湘乡回归"、返乡创业工作( 8分)
1、武装工作,计1分,秋季征兵未完成应征报名任务数的扣0.4分;未及时督促应征青年送检的扣0.1分;民兵整组资料上交不及时的扣0.2分;民兵阵地建设兵役登记未按时完成扣0.3分。
2、"湘乡回归"和返乡创业工作,计2分,没及时完成摸排上报或上报信息严重失真的村扣1分,未按规定与返乡乡贤开展座谈的扣1分。
3、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计2分,资料摸排及时上报0.5分,组织召开征收座谈会0.5分,季度完成征收额度1分。
4、清收不良货款工作,计2分,资料摸排及时上报0.5分,干部亲属及党员不偿还不良货款0.5分,季度偿还额度1分。
5、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1分),剩余退役军人网上办理、优抚军人死亡对象月上报,重点优抚对象信访维稳工作(1分)。
(九)社会事务工作(6分)
1、低保清查及动态更新(1.5分),五保清查及动态更新(0.5分),残疾人动态更新(0.5分),民政救助资金及时发放(0.5分),日常资料报送(0.5分),违规发放救助金追缴不到位的扣0.5分。
2、社保资料报送及临时性工作(2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村干部绩效工资直接与考核结果挂钩。对每季度考核排名倒数后两名的村(居)主要负责人,由书记、镇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后两名的村(居)主要负责人实行停职整改,对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倒数后两名的村(居)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四、未尽事宜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附件1:《南阳镇交通顽瘴痼疾治理考核细则》
附件2:《2023年南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办法》
附加3:《南阳镇2023年第二季度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汇总)》
附件1:
南阳镇交通顽瘴固疾治理考核细则
一、各村按时成立交通劝导站,及时开展交通劝导工作,镇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没有值班人员在岗每次扣0.2分,"三有"不全扣0.2分,道交安APP没及时安装学习并上传资料的扣0.5分。
二、各村及时对本村的车辆信息摸排上报(包括运输车、农用车、摩托车、改拼装车等)没及时的扣0.5分。
三、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百日攻坚"行动,各村对本村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及时上报和设置简易警示牌,没及时上报和没设置警示牌,发现一处扣0.2分。
四、各村发生交通事故以及突发引起的道路安全故障要第一时间上报,参加事故的前期处置及事后调解工作,每一起没及时上报的扣0.5分,不参加事故调解工作扣0.3分。
五、各村交通安全设施要注意保护,发现损毁一处扣0.3分。
六、各村交通资料台账没完善到位的扣0.5分。
七、开展摩托车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推进"戴帽工程"压实各村劝导站责任,强化宣传,对本村摩托车辆信息采集有遗漏的每辆扣0.5分,切实发挥劝导作用,对本村存在安全隐患的摩托车上路劝导不力,发现一起扣0.5分,对本村在城区生活的户籍人口拥有摩托车信息采集全面开展"一对一"宣讲政策,每通报一起扣0.2分,开展圩场集中整治行动,配合不力的扣0.5分。
八、考核扣分以考核总分(5分)扣完为止,各村有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举措可酌情加分。
附件2:
2023年南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办法(7月修订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按照省、衡阳市、耒阳市决策部署,持续压紧压实各村(社区)工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12个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主要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下情况进行考核:
1、目标管理绩效考核(80分)。由镇乡村振兴办根据考核内容,每季度对全镇12个村(社区)进行考核。
①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17分)
应纳未纳情况(5分)、应帮尽帮情况(4分)、风险消除情况(4分)、收入采集(4分)
②组织保障(8分)
组织领导(4分)、组织机构(4分)
③重点工作落实(55分)
驻村和结对帮扶工作(4分)、教育帮扶(5分)、农村危房改造(4分)、健康帮扶(6分)、饮水安全(5分)、异地搬迁后续帮扶(3分)、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4分)、资金、项目、资产管理(5分)、产业帮扶(5分)、就业帮扶(5分)、乡村建设(5分)、乡村治理(2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3分)
2、日常业务工作考核(20分)。由镇乡村振兴办根据平常交办任务完成情况,信息报送、资料台账整理情况、信访与舆情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方式
考核坚持实地考核与平时情况相结合、客观成效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日常业务工作考核的方式,每季度进行综合评价。
四、结果运用
季度考核总分为100分,每季进行排名通报,连续两次排后2名的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约谈。
考核结果作为市级资金、项目安排、奖励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加强本工作方案考核结果运用,加强与南阳镇2023年度季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衔接,每季度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中乡村振兴得分计算方式如下:
每季度各村(社区)乡村振兴目标管理考核得分= A×B/100
A——乡村振兴季度考核分数
B——季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乡村振兴计分
南阳镇2023年第二季度村(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汇总)
村(社区) | 基层党建(11分) | 纪检监察(8分) | 农业农村(22分) | 政法综治(10分) | 安全生产及交通安全(13分) | 意识形态、防溺水、自然资源(14分) | 乡村振兴、改厕、环保(10分) | 武装、市场主体培育、湘乡回归(5分) | 社会事务(7分) | 合计得分(100分) | 排 名 |
南阳居委会 | 8 | 5.5 | 18.83 | 9 | 12 | 11.6 | 9 | 7 | 6.2 | 87.13 | 12 |
南阳村 | 9.5 | 6.5 | 18.30 | 9 | 12 | 15.1 | 9.3 | 5.4 | 7 | 92.1 | 4 |
高岭村 | 8.5 | 8 | 20.38 | 9.5 | 12 | 10.8 | 9.2 | 4.5 | 6.7 | 89.58 | 9 |
高塘湖村 | 9.5 | 8 | 21.13 | 9 | 12.5 | 10.6 | 9.4 | 5.1 | 6.6 | 91.83 | 5 |
金星村 | 8 | 8 | 20.28 | 9 | 12 | 10.6 | 9.2 | 4.6 | 7 | 88.68 | 10 |
星子村 | 8.5 | 7.5 | 20.66 | 8 | 11.5 | 10.6 | 9.4 | 5 | 7 | 88.16 | 11 |
盐沙村 | 9.5 | 8 | 20.10 | 10 | 13 | 10.9 | 9.6 | 4.9 | 6.3 | 92.3 | 2 |
淝江村 | 9 | 7.5 | 20.98 | 8 | 13 | 12.2 | 9.5 | 5 | 6.5 | 91.68 | 6 |
田心村 | 8.5 | 7.5 | 21.16 | 10 | 12.5 | 11.1 | 9.4 | 5 | 7 | 92.16 | 3 |
排山村 | 9.5 | 7.5 | 20.78 | 9 | 12 | 10.1 | 9.6 | 5 | 6.3 | 89.78 | 8 |
仁里村 | 9 | 7.5 | 21.45 | 10 | 12 | 12.1 | 9.5 | 5 | 6.8 | 93.35 | 1 |
石门村 | 9 | 7.5 | 21.42 | 9 | 12 | 10.6 | 9.5 | 4.7 | 6.5 | 90.22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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