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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阳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政发202312号



关于印发《南阳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关于印发《南阳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耒阳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南阳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维护村集体与农民群众的财产性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根据《"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方案》《湖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衡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耒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实际,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对象

所有行政村(社区)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阳镇"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 李玉凤   党委书记

组   长: 陈常云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 谢杨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贺洪标   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统战委员

梁  丹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胡  浩   党委副书记(挂职)    

徐少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华元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徐文飞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谢  飞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思朗   副镇长

黄  荣   人大副主席

成  员:曹祥兰、陈五生、谭小威、谷日青、梁瑞利、谭  芳、邓正春、周  斌,全体驻村干部、镇纪委、财政所、六办三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大主席谢杨称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所长谭芳担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业务指导督查,工作推进,上下联络,文字综合等日常工作。

2.成立专项行动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财政所长为工作专班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督促各村进行自查自纠,摸清本辖区问题底数、建立重点问题清单,组织各村切实抓好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村级资金和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整治村级财务收支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账外账,体外循环,采取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和只报不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村集体资金;支出不规范,白条入账、无正规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会计账簿设置不合规、不合法、会计预算核算决算不规范不及时,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各项补贴、奖金等问题。纠正村级财政、农经机构代管"村账"过程中,对报账程序和票据只作形式审查、不作实质审核的做法。

(二)整治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整治村级未按规定招投标,违纪违法协助承建方中标,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采购或招投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村级工程管理混乱,工程项目执行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村干部违规承揽、转包本村工程;无合同施工,签订合同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三)整治村级债权债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整治村级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新增债权债务,违规举债,政绩举债、人为放大债务额度;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处理、人为缩小债权额度;村级债权债务往来不清、关系不畅,债权债务不入账、没有台账;以虚假债务核销村级资金、以虚假收入核销村级债权,举债列支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

(四)整治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是否存在双重身份,突出排查个别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双重身份成员获取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数量、价值评估、台账登记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错登漏登,资产权属是否明确,资产处置是否合规等。突出排查暗箱操作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收受贿赂、欠租欠债长期不还、私占村集体资产资源和私吞租金等问题。整治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根据前期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确权情况,排查各类资产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相关部门是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是否存在资产闲置、私分、侵占和违规处置等问题。核查应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

(五)整治村级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突出排查整治虚假经济合同,集体资金入股,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以及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现象。

(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其他方面问题。排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办法是否制定,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台账是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等机制是否健全等。重点整治其他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上旬前完成)。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围绕整治重点内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整治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5月上旬前完成)。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进行全面核查,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各村,对照整治内容,全面深入排查,摸清底数,逐村建立问题清单、线索清单、责任清单。要组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资金、资产、资源富集城乡结合部的村、集体经济强村、信访举报集中的村开展全面检查和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都要形成核查工作报告,以村为单位报送镇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三)实地督查阶段(2023年6月中旬前完成)。南阳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将对各村(社区)进行随机抽查,重点督查工作不实、发现问题较少甚至"零报送"的地区,问题线索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力、处理不到位和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区,做到全覆盖。督查结束后将要形成核查工作报告,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四)迎接衡阳市检阶段(2023年6月底前完成)。衡阳市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将进行实地督查,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4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抽查不少于2个村。重点督查工作不实、发现问题较少甚至"零报送"的地区,问题线索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力、处理不到位和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区,并及时把督查情况上报衡阳市委、衡阳市纪委监委和通报反馈给各县市区。

(五)迎接省检阶段(2023年7月底前完成)。各村(社区)要把衡阳市、耒阳市、南阳镇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到位,不断充实台账资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快问题线索处置,切实做好迎接省级实地督查的准备,省级将抽查1-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抽查不少于2个村。省级重点督查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地区,专项督办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区,适时通报督查情况,视情严肃追责问责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六)总结建制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整治工作总结报告,针对整治发现的问题线索,系统归纳梳理,深入研究剖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到位,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认真做好问题线索整改"后半篇文章",着力补齐制度短板、推进源头治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内部控制、收支、预核决算等制度,充分利用好"互联网+监督"平台加强监管,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做到整改一类问题、形成一项制度、规范一个行业。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对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扛牢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调度,落实保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镇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密切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责任主体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联合财政所、乡村振兴办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建立整治研判和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遇到重大问题事项,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三)强化指导督促,确保工作实效。要加强整治工作政策和业务指导,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诉求,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强化跟踪督促,加强调度管理,确保整治实效。各村(社区)每月25日前上报整治问题线索和工作进展情况(详情见附件)。2023年12月10日前,镇专班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

(四)加大处置力度,严肃执纪问责。镇政府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进行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对侵吞、挪用、截留、套取村集体资金等重大贪腐行为,要移交司法、纪检部门处置,除责令其归还资金外,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村(社区)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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