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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江街道2022年度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治超工作精神,有效打击和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巩固我街道新一轮治超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保护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辆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对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确保道路畅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人民政府、衡阳市、耒阳市治超治限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治超、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切实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逐步建立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完好,保护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我街道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理顺工作机制。根据耒阳市治理工作机制体制改革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歆任政委,主任刘硕任组长,人大工委主任邓名鑫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委员王军,副主任邓小斌,二级主任科员陈涛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街道交通管理站,陈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是公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

二是各村负责与部门联动相结合;

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

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

五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六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相结合。

四、工作目标

(一)超限超载车辆生产源头治理明显加强。全面取缔全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行为,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二)货物超限超载源头监管明显加强。彻底摸清货物超限超载源头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彻底整改,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得到遏制,确保货物装载源头监督管理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保持公路路面执法高压态势,形成交通、公安、交警、公路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四)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通过车辆生产源头和货物装载源头管理以及运输过程治超执法,确保无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驶,无未经许可的车货总重超过49吨的超限货运车辆上路行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明显减少,车辆超限超载率下降规定范围之内。

(五)公路运输环境明显改善。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完好率、畅通率大幅度提高,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实现道路运输市场有序规范发展。

(六)治超执法行为科学规范。日常治超行为依法依规,无违法违纪现象,加强执法行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促进执法行为科学法、人性化和规范化。

(七)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1日-4月30日)

在全处范围内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活动,围绕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从而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一是强化路面宣传。发布治超通告,编辑工作简报;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书写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二是开展走访宣传。走访本辖区的重要厂矿企业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宣传有关治超政策,并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协调好企业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工作。

三是做好动员部署。办事处召开全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集中治超动员大会,统一安排部署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治超工作有序开展。

(二) 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5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由处党工委统一领导组织,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集中综合理。

一是集中查处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行为。每季度对车辆维修厂和车辆改装企业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有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经多次处罚不改正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车辆改装、拼装的企业,按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逐步规范车辆改装秩序和行为。

二是集中查处道路货物源头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在货运源头进行监管,对非法经营的场站,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配载的,责令改进并予以严肃处理,切实做到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站。在集中治理期间非法超限运输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

三是集中查处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联合公安、交警、交通、公路等执法部门,在C356国道、竹市检测站、城北东路、竹马、石太、振兴路和厂矿密集的公路上设置临时检查点,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车辆擅自加高栏板、加厚钢板、加轴以及装载质量等重要技术参数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并责令非法改装车辆所有者恢复车辆原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营运车辆,依照规定在公安交警部门的监督下予以解体。

四是集中查处路面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加强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共同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路面联合治理工作。公安、交警等部门派执法人员进驻公路超限检测站,配合公路超限检测站对车辆进行检测。公安机关负责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治安秩序。交警部门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对车辆超载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公路部门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日常运转,实行24小时检测,依法按程序对超限车辆进行处理。对超限超载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运等行为,采取以公路超限检测站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处,由路政执法人员或交警引导超限超载车辆到就近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检测和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

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办事处将组织开展全处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验收并上报相关信息。

六、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治理行动,是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和重要性,一定要从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重大意义,务必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全处治超工作,要全面开展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治超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三)落实工作责任。治超工作实行办事处统一领导,各村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公路路面治超和载货车辆、货物源头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治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治超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扎实开展。

(四)严格依法治超。治超工作实行“七个一律”: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辆所属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一律依法查处;车货总重超过49吨的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上路行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查扣;非法车辆改装窝点一律依法取缔;货物源头违规超限装载的一律停业整顿;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扣留;治超工作开展不力、治超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依纪问责.严格执行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能凭目测认定,经检测认定的超限超载车辆,责令承运人自行卸载,承运人不卸载的,要予以强制卸载。做到不实施卸载,不消除违法状态,一律不得放行。对未经批准擅自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车辆,应当责令车辆停驶并依法给予处理,并告知当事人,补办审批手续。对于整车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要按政策做到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但要对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将超限超载信息通报给车辆注册等有关部门。   

(五)加强督查问责。治超工作要严格执行“五不准”和“十条禁令”,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乱收费、乱罚款和只罚款不卸载等行为.加强对治超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和治超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因治超行为不当引发公路“三乱”行为。办事处“治超”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指导治超工作,保持治超工作严管态势,认真查处治超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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