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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架街道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三架街道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

三架街道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耒阳市三架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213

 

 

 

 

三架街道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耒阳市委办公室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耒阳市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包保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耒办发电 [2023]1号),为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制、任务清单制、督查清单制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按照街道部包保C级主体(社区) 部包保D级主体的层级对应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总的目标任务是“2022年打基础,今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常态化运行”。

(二)主要任务2022年底前扎实打基础。初步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以下简称“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各级包保干部力争对2022年纳入包保范围的所有企业进行1次督导。

2023年底前实现全覆盖。“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覆盖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各级包保干部按要求实现全覆盖督导。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

2024年底前确保见实效。未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高效运行,风险防控更加科学精准,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通过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机制确保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都有对应的包保干部,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二、包保主体分级情况

街道食安办结合包保主体和包保干部数量及分布情况,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为C、D级。

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 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 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停止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或获证满1年仍未生产经营的,不纳入本年度包保主体范围;新开办的、复工复产的、包保主体等级异动的,按照国家总局相关要求纳入包保主体范围。

三、包保干部范围

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2022]32号),结合实际,C级主体包保干部一般为领导班子成员,或第一驻村干部;D级主体包保干部一般为村(社区) 两委成员。包保主体数量特别多的村(社区),可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适当扩大包保干部范围。

四、实施步骤

(一) 摸清包保主体底数 (2022年10月25日前)。街道食安办组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依照分级标准确定C级、D级包保主体,汇总形成C级、D级包保主体台账。

(二)摸清包保干部底数 (2022年10月25日前)。街道食安办根据包保于部范围,统计对应层级包保干部数量,包保干部名单报市食安办,村(社区)包保部名单经村 (社区)确认后报街道食安办

(三)建立责任清单(2022年11月5日前)。街道食安办根据包保主体和包保干部名单,组织建立对应层级责任清单。街道包保责任清单报市食安委,村(社区)包保责任清单报街道食安办

包保干部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的,原则上由相应岗位人员替补,各村(社区)应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建立包保对应关系并报街道食安办备案; 新增加的包保主体,原则上由属地对应层级联点干部包保;包保主体注销、停止生产经营的,包保对应关系自动解除。要确保包保主体与包保干部数量相匹配,防止各层级包保任务畸轻畸重,保证所有包保主体都有包保干部,每名干部的包保任务都能合理承担。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实行分片包保

(四)建立任务清单(2022年11月5日前)。街道(社区)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要求,组织建立相应层级“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的任务清单制度。

签订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2022年12月中旬前)。各级组织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其中,街道党主要负责人可只作承诺签字,其他包保干部均同市食安办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同街道食安办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村(社区)两委干部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运行前,街道、村(社区)两级承诺书纸质档案报食安办存档备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运行后,将承诺书扫描或拍照上传存档。

(六)组织开展培训宣贯和协调联络(2022年10月至12月)街道食安办协调做好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衔接。包保主体受到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包保于部通报。

(七)包保督导工作要求(定期常态化实施)

1.督导方式。

(1) 原则上应开展现场督导。

(2)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确定为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如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等生产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餐饮单位,必须开展现场督导。

(3)在包保主体多的地方,对于低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汇报、电话询问、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实行集中督导。

2.督导工作程序。

(1)包保干部对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包保主体开展督导。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督导频次。

(2)包保干部对包保主体完成督导后,在任务清单签字确认,并及时在信息系统上填报。

(3)督导发现问题的,督促包保主体及时纠正,并通过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 可通过“落实属地责任平台”通报)。

(4)三架市场监管收到包保于部通报的问题后,应当立即组织现场检查或立案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责令改正。调查处理情况及时上传“落实属地责任平台”,通报包保干部。

(5)街道包保干部每年向街道党工委食安办报告履职情况。

(6)村(社区)包保干部每年向村(社区)两委和街道食安办报告履职情况。

3.督导工作纪律。街道食安办督促提醒包保干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八) 组织实施督查(定期常态化实施

1.街道食安办制定督查方案,包括督查组人员构成、重点督查区域、督查对象、督查清单。

2.食安办组建督查组,并做好协调联络。

3.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下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督查频次一般每年1次。

4.根据督查结果,食安办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并记入督查工作问题台账、跟进整改情况、验收复核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务必将食品安全责任和任务压实到具体的责任人。要强化包保责任与监管责任的衔接,不得以监管责任替代包保责任。

(二) 迅速动员部署。街道食安办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包保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包保主体分级情况、包保干部范围、实施步骤等,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印发实施。

(三)及时报送数据。各级食安办要层层建立好台账,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上报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及时更新报送包保干部、包保主体信息,确保数据完整规范、客观准确。

(四)强化评议考核。食安办将“两个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或降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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