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 太平圩乡 > 法规文件

关于印发《太平圩乡开展脱贫攻坚“四培四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太平圩乡开展脱贫攻坚"四培四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太平圩乡开展脱贫攻坚"四培四争"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太平圩乡开展脱贫攻坚"四培四争"活动

实 施 方 案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贯彻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四培四争"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艰苦奋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贫困户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现在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开展脱贫攻坚"四培四争"(培养好习惯,争当清洁卫生示范户;培养好精神,争当勤劳致富示范户;培养好品德,争当感恩社会示范户;培养好家风,争当和睦家庭示范户)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结合,把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精神撑起来、信心树起来、脱贫氛围造起来,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实现"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的总要求,为全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坚决夺取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

二、活动时间

从2020年3月中旬至2021年2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评选类别

1.评选"清洁卫生示范户"。

2.评选"勤劳致富示范户"。

3.评选"感恩社会示范户"。

4.评选"和睦家庭示范户"。

(二)评选条件

1、培养好习惯,争当清洁卫生示范户。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意识,能做到垃圾分类,家庭院落、室内室外、房前屋后保持干净整洁,住房内外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现象,无脏、乱、差等卫生死角。

2、培养好精神,争当勤劳致富示范户。家庭成员内生动力强,有自强奋进意识,不等不靠,在脱贫攻坚政策扶持下,能主动寻求脱贫致富之路;积极参与各类"智""志"双扶活动,通过特色种植、养殖、转移就业等方式,实现稳定致富增收,生活水平达到或高于国家规定的脱贫标准,脱贫成效稳定。其脱贫技能强、脱贫办法多、脱贫基础牢,脱贫经验可复制、可推广,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重视智力投入,积极培养子女上学读书,接受良好教育,阻隔贫困代际传递。

3、培养好品德,争当感恩社会示范户。知恩感恩、念恩报恩,在自己实现稳定脱贫后,能够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乡、村组织的环境整治行动等公益性事业;向未脱贫户宣传党的各项扶贫政策,尽其所能为其他未脱贫的贫困群众提供帮助,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技术、资源帮助、带动更多的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4、培养好家风,争当和睦家庭示范户。注重良好家风建设,孝亲敬老,家庭成员相敬如宾,无家庭暴力;诚实待人,信守承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邻里和睦相处,互谅互敬、互帮互助、与邻为善,积极热心参与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群众反映良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参与非法宗教、邪教活动,无不良贷款记录。

(三)评选方法

各村每月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择优评选"四类示范户",并对评选的"四类示范户"分别授予"示范牌","示范牌"在房屋入户门口张贴,村级"四类示范户"名额限定不可超过本村贫困户总数的20%。"四培四争"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获得授牌但当月未达到该类型评选条件的示范户,在评选落选后,由村支两委摘下所张贴的该类型"示范牌",待下月努力争创达到符合条件重新评选上后再授牌张贴。村支两委每季度对表现突出的"四类示范户",每类推荐1户上报到乡脱贫攻坚"四培四争"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评选出16户"四类示范户"集中表彰一次(4类示范户,每一类取前4名),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0年3月中旬)

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四培四争"活动的实施方案》(耒扶领发〔2020〕4号),各村要相应成立"四培四争"评选工作小组,村级评选小组人员由村支两委成员、驻村干部、工作队成员、帮扶责任人代表、贫困户代表、其他群众代表等共同组成,评议小组原则上不少于30人。

(二)宣传发动(2020年3月下旬)

各村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全民参与、全社会关注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积极主动脱贫。

(三)评选表彰(2020年4月1日--2021年2月28日)

村级层面:评选小组在每月末定期召开评议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四培四争"开展情况进行公开评选,对获选的"四类示范户"可举行适当的仪式给予一定物资奖励(从村级转移中列支),并通过张榜或村村响播报评选结果及相关事迹。"四培四争"评选活动由太平圩乡脱贫攻坚"四培四争"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各村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自评。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照"四培四争"标准,本着自愿原则,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评议。采取先民主再集中的方式进行。以村为单位,召开评选小组会,由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村民小组组长介绍参评对象基本情况后,组织无记名投票评选。票决后,由第一书记(或工作队长)组织村支两委干部集中评议,决定评议结果。评议结果要及时向群众公布,认真吸收群众意见,对群众不认可的不能纳入示范户评选。各村综合评议结果及群众意见形成评选推荐名单报太平圩乡脱贫攻坚"四培四争"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批。

3.审批。太平圩乡脱贫攻坚"四培四争"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召集各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长、扶贫办工作人员进行会商,经太平圩乡纪委征求公安派出所、银行等部门的意见,进行审批、备案,并将审批意见下发各村,各村将最终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4.授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四培四争"示范户按照类型不同分别组织悬挂相对应类型的"示范户"牌,并给予一定物资奖励。

乡层面:每季度在辖区范围内评选一次示范户评选活动,对各村上报的"四类示范户"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此类型特别突出的示范户进行表彰,对其先进事迹加强宣传,并在9月底前报送市脱贫攻坚"四培四争"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10月17日前后市脱贫攻坚"四培四争"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的表彰大会,会议将给予每类别前10名人员适当物质奖励并颁发证书。

(四)活动总结(2021年2月)

乡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在2021年2月底对整个"四培四争"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开展得好的村,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成立脱贫攻坚"四培四争"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邓立英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倪秋衡任第一副组长,乡人大主席曾纪仁、乡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李崇、乡纪委书记梁智和扶贫分管领导刘功贤任副组长,各驻村干部、各驻村工作队长及乡扶贫办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扶贫办,由刘功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活动的日常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将被市扶贫办纳入"一支队伍督到底"常态化督查。乡扶贫办同时负责活动宣传报道和典型推介,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村要围绕扶贫扶志的要求,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工作部署、措施办法,形成村支两委、第一书记亲自抓,职责明确、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严格创评标准,提高实效。在评比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有进取意志的贫困户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影响力。

3、强化舆论宣传,扩大影响。乡、村同步开展"四培四争"宣传报道活动,村村通广播要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关注、全体参与的良好氛围。各村要利用宣传标语、板报、宣传栏等加强贫困户"四培四争"评选活动的宣传,切实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弘扬"星级自主脱贫示范"的正能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