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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遏制耕地撂荒保障粮食生产"双稳"的告知书

关于遏制耕地撂荒保障粮食生产"双稳"的告知书


太平圩乡广大农业生产者: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关于认真抓紧做好撂荒耕地复垦复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就抓紧做好撂荒耕地复垦复耕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土地。对于目前撂荒的耕地,政府要求承包方要在今年晚稻时全部复垦复耕到位。

二、复垦复耕时,要求所有基本农田必须种植水稻其他类耕地首选种植水稻,水源条件不好的,可选择种植旱稻、玉米、甘薯、马铃薯等,不具备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可种植其他农作物。

三、政府将组织人力对耕地种植情况进行严格核实,并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对于在今年晚造时依然撂荒的耕地,全部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直补)。

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撂荒地的整治工作,下足决心遏制耕地撂荒、损毁等乱象,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复垦复耕,做到应种尽种,切实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


太平圩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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