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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圩乡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考核 实施方案
太政发[2023]16号
太平圩乡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考核
实施方案
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衡阳市、耒阳市农业农村和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乡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实现优质高产的目的,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衡阳市委、耒阳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完成 2023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牢牢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守粮食安全工作底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乡粮食生产稳步发展,确保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目标实现。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平圩乡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倪秋衡 乡党委书记
组 长:谢辉辉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曾令龙 乡党委委员、政协委员(常务)
李 崇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姚 斌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陈欢,陈小宝,熊子为,刘功贤,张琴,曾纪仁、邓小喜,匡批训,欧阳本武,郑石泉,陆志华,刘碧春,匡国建,贺良才,赖喜全,匡海燕,黄小桂,欧阳宝生,陈豪。
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由曾令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由匡批训同志主持粮食生产日常事务。
三、目标任务
全乡2023年粮食总播种面积1.35万亩,总产0.59万吨以上。其中水稻播种面积0.88万亩(优质稻面积0.5万亩)(详见太平圩乡2023年各村粮食生产任务表)
四、工作要点
1.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乡成立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制定粮食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严格实行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到户、农技人员包技术服务的粮食生产责任制,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粮食生产开展专项督查,严格兑现奖惩。
2.强农惠农,实施政策支持行动
严格惠农补贴发放程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惠农支持不缩水。市财政安排用于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治理耕地抛荒、耕地质量提升、办点示范、购买种子、农药、肥料、农机购机补贴、种粮大户奖励、表彰先进村和先进个人、粮食生产督查等,提高种粮效益,提高全乡种粮积极性。
3.坚决遏制耕地抛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采取“长牙齿”的严格管控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贯彻落实《耒阳市遏制耕地抛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杜绝出现较大面积的抛荒,坚决制止常年性耕地抛荒,全力遏制季节性抛荒,努力实现“扩双增面”和常年性耕地抛荒清零。
4.实施标准化生产,全力推进粮食产业升级
实施标准化生产。按照“一村一品”和“六统一”(统一品种、统一种植标准、统一种植时间规划、统一订单收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农业机械化作业)生产模式,推动“产、供、销、加、服”深度融合。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粮食生产比较经济效益。推进粮食生产示范区建设。围绕加快优质粮油产业开发,着力打造一批绿色化、优质化、订单化生产基地,集成推广一批“全环节” 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打造一批“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创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培育一批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构一批“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确保全乡发展高档优质稻0.88万亩。
5. 积极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增效行动。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和引导缺劳力、缺技术的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坚决制止耕地流转后非农化。要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和社会化服务力度,引导土地向种粮能手集中,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培植种粮示范大户。
6. 推行水稻生产关键技术,开展“藏粮于技”行动。抓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鼓励种粮经营主体购置抛秧机或更新插秧机和配套烘干设备,补齐水稻生产播栽环节机械化短板,提高抗灾能力。加强社会化服务。以培育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突破口,采取政府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方式,向农户提供水稻机插、机抛、“飞防”、机收等服务,实现由供秧到机收一体化服务转变。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机械利用率。切实抓好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全乡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指导。对乡村干部、育秧主体、种粮大户和科技示范户进行水稻浸种催芽、合理密植、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措施指导和培训。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培育新品种,培训新农民,推广新技术。实施良种良法,提倡使用实用农业技术,与科研院校合作,把实验室的研究成果转化到大田生产中来,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不断提高种植户的经济效益。
7. 抓好示范点建设,开展双季稻优质高产高效行动。
在全乡广泛开展优质高产高效“万千百”梯级示范活动,创建一大批粮食高产典型。办好1个千亩一季稻优质高产高效示范点。示范点片要树牌标识,明确办点领导、技术责任人、资金投入、主推品种与技术,确保办点示范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8. 加强耕地综合利用,开展耕地、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强化农药化肥经营使用监管,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不断提升畜禽粪污、秸秆等穿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水稻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畜禽粪肥还田、增施有机肥改善土壤,培肥地力,提升耕地质量。切实做好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多措并举降低镉含量,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做好种植结构调整,严格管控区退出了水稻种植,正确引导严格管控区种植玉米、红薯、大豆等旱粮作物或高粱、花生、芝麻等经济作物。制定奖补政策提高农户积极性,改善高岸田、天水田等耕地基本条件发展玉米、红薯、大豆等旱杂粮作物或高粱、花生、芝麻、棉花等经济作物。因地制宜让能种粮的区域全部种上粮食,增加粮油保障供能力。
9.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开展“藏粮入地”行动
农田建设为粮生产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等向水稻和粮食作物主产区倾斜,同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五、工作措施
1.各村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登记台账,在3月12日完成。
2.各村整改、除草、翻耕,在4月20日完成。
3.各村育秧、播种,在5月2日完成。
4.各村在下半年不得有间接抛荒,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不定期督查。
六、奖励与处罚
1.对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的村每亩奖励40元。
2.在规定时间内,对未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的村,村支书诫勉谈话,包组村干部停职,并限期10日内整改完成任务,否则予以免职。
3.对超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村,超出部分按每亩5元奖励。
4.按时上报各项表格,并将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未按时上报的将全乡通报,并扣目标考核分。
5.未完成抛荒清零的村,按照《2023年太平圩乡遏制抛荒措施意见》实施。
6.各村任务分配表见附件。
太平圩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4日
附表:
太平圩乡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村名 | 粮食面积(亩) | 粮食总产(吨) |
太平村 | 1250 | 616 |
官探村 | 1250 | 667 |
山碧村 | 950 | 530 |
凤光村 | 900 | 487 |
城背村 | 550 | 315 |
板冲村 | 1300 | 845 |
农林村 | 1000 | 530 |
寿洲村 | 1100 | 630 |
群建村 | 700 | 380 |
总 计 | 90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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