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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圩乡关于印发《太平圩乡2023年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政发(202346

 

太平圩乡关于印发《太平圩乡2023年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事业单位:

现将《太平圩乡2023年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太平圩乡人民政府

2023512

 

 

 

 

 

太平圩乡2023年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3] 18号)、《阳市防止耕地“非粮化”实施意见》(粮组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做到“四个禁止”: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衣田,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根基。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区分合法和非法、存量和增量以及数据与现状不致等情况,在符合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精准精细做好问题整治

坚持疏结合、分类施,既强力控堵新增,又积极引导群众牢记耕地利用优先序,不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

途,做到“良田粮用、农地农用”;既要整治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行为,也要适应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分类做好整治

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市

直部门要联动履职,工作部署、问题整治要上下贯通相关职能部门、承包经营者、流转大户要同向发力、通力合作

坚持持续发力、常态长效,深入分析影响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深层次原因,构建预防管控长效机制.加大耕地保

护和用途管制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自觉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三、工作目标

以中共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9宗“非粮化”为切入点,举一反,集中一年时间,摸清底数,对全2021年后出现的耕地“非粮化”开展核实整改,对2021年之前的存量进行逐步退出消化,建立管控长效机制,确保全耕地数量、质量不断提升

四、主要任务和标准

(一)主要任务。交办的9宗“非粮化”问题要在2023年6月底完成整治2021年1月1日后的所有耕地“非粮化”问题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整治。

(二)整治要求。一般耕地“非粮化”问题,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并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及饲草饲料等农产品生产,确实受地理条件、作物生长周期、群众意愿影响难以恢复的,落实拼地进出平衡。永久恭本衣田“非粮化”问题,必须恢复发展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的,应易地恢复耕地补充,并及时补足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典型“非粮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违法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查处到位。

(三)耕地恢复标准。原地类为水田的,复耕后需达到议下标准:耕作层已平整,有田项等配套设施并完善水系,具备水稻种植条件;原地类为旱地的,复耕后需达到以下标准:耕作层已平整恢复,形成田垄整改地块必须落实早粮农作物耕种,并达到出土长苗的要求,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五、工作步骤

(一)要根据交办的9宗“非粮化”问题清单,实地核实情况,分类明确整改处置措施,在2023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处置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加强问题整改指导监督、验收销号等工作,对问题整改不力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

(二)全耕地“非”问题整治

1.摸底调查阶段(2023年5月上旬完成)以第三次全国国调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调查等情况,摸清耕地“非粮化”的类型、面积、分布、全面掌握实现状并登记造册

2.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5月中旬完成)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各要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域范围内整治化解方案,并根据每个图斑种植户、生产现状、土地流转等情况,制定相应的“一图斑一政

”整改方案。

3.整治化解阶段(2023年10月底完成)要根据图斑一政”整改方案,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保证工作平稳顺利推进,确保按时按要求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是坚决遏制增量。全面落实耕地管护属地责任,对2020年11月4日后新增的耕地“非粮化”问题,发现一起、制止起、查处一起,确保即知即改、动态清零。一般耕地“非粮化”问题,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并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及饲草饲料等农产品生产;确实受地理条件、作物生长周期、群众意愿影响难以恢复的,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必须恢复发展粮食生产;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的,应易地恢复耕地补充,并及时补足永久基本;一般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非粮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违法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查处到位,原地类为水田的,复耕后需达到以下标准:耕作已平整,有田等配套设施并完善水系,具备水稻种植条件;原地类为旱地的,复后需达到以下标准:耕作层已平整恢复,形成田整改地块必须落实早粮农作物耕种,并达到出长苗的要求,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二是妥善处置存量,耕地“非粮化”问题,要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施策”原则,实行“一区一策”和销号制,积极稳开展清理腾退工作。对实难以清理腾退或不符合粮食生产功能区要求的地块,要按照“总量不减、质量不降、集中连片、局部调整”的原则在本辖区内进行调整优化,若调整优化后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总面积还达不到要求的,经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可在全内进行统筹调整优化。对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等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坚决清退;对不破坏耕作层的“非粮化”行为,要通过市场手段引导其逐步退出,避免提不切实际的硬性时限要求。对签订了合法地流转合同的规模经营主体,如其生产经营行为不属于立即清退范围,可以到合同期满再行处置。允许各地制定分期分批处置耕地“非粮化”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级图”和工作举措,处置方案和工作进展应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以利监督检查。允许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探索“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或达到稻谷标准产量、坑道符合规定的“稻鱼”“稻虾”综合种养等生产模式,同步促进粮食增广和农民增收。加强对基层创新的评估提炼,总结推广处显耕地“非粮化”的新思路、新路径

三是严格治理耕地抛荒。各要切实取有效措施开展耕地执荒整治,着力改善地荒耕地耕作条件。推行抛荒耕地流转,统一组织耕种、代耕代种等,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耕地经营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依法终止耕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对弃耕抛荒导致耕地种植条件破坏或耕地质量等级下降的以及非农业建设违法闭置耕地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是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各要严把质量关,实事求是地剔除不具备划定条件的基本农田,利用国上调查成果等重新补划其他地块。在退补平衡基础上,允许把划定不科学的永久基本农田,转划为一般耕地、园地或退耕还林还草。应全面普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标志建设,做到地块四至标志清晰,强化资源的专用性

(四)验收认定阶段(2024年12月底完成)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各要对已完成整改的地块进行自验,自验合格的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正式验收,不合格的夏缝续整改,直至符合标准。对复验通过的,及时上图入库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非粮化整治工作专班

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倪秋衡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谢辉辉  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常务)

            曾令龙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党委副书记

     :其他党政领导、全体驻村干部、严庆鹏、李金祥、各村支书(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由匡批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由严庆鹏、李金祥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陈豪、陈瑶。专班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行文,办公室负责出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治方案,积极沟通、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督导村组整改及验收上报等日常整治工作及相关资料改集整理。各为整治主体,要严格实属地责任,加快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索,建立工作机制,充实工作人员确保整治工作如质如量完成

(二)强化督查激励。该项工作列入村级考核。开展巡回督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弄地

“非粮化”整治工作正面引导和宣传:化解整期间,各地要切关注社会舆情,第一时间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回应群众诉求化解信访矛盾,确保工作有序、社会平稳。

()严格责任追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

对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展职不力

监管不严、失职漠职的,依纪依规道究领导责任。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行整改的,将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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