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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耒阳市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耒阳市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耒阳市委办公室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耒阳市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

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耒办通〔2017〕9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耒阳市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耒阳市委办公室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耒阳市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工 作 方 案

  

2016年12月以来,全国全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呈快速上升趋势,2017年1月16日,衡阳市巳确诊1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相当严峻,衡阳市巳经启动《衡阳市突发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Ⅲ级响应。为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组织管理

成立耒阳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政  委:彭玉明

组  长:李向阳

副组长:邱小兵、管林立、李云、邓朝晖、王翔、曾三成、廖善章(常务)、王录成

成  员: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卫计局、市畜牧水产局、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商粮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经科信局、市农业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市新闻办、广播电视台、市侨办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政府办,由王录成任办公室主任(兼),刘少云、谷任红、曾群利、王芳、徐桂元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事项。

具体职责:负责制订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应急工作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方案的各项职责、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措施;组建和完善人感染H7N9禽流感监测、预警和报告系统,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组织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理。

二、相关部门职责

市卫计局、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制订预防和控制疫情方案;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疫情;组建、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病人的隔离救治措施,做好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疫情现场进行卫生处置、落实疫情各项防控措施;开展健康教育,防治疫情扩散;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必要时,提请市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疫情应急响应。

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负责H7N9禽流感疫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出现疫情及时向市领导报告。

市公安局:协助卫计局等有关部门做好疫点、疫区现场封锁及治安管理工作;疏导交通,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不配合隔离治疗的病人和不配合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依法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负责H7N9禽流感中有关动物(家禽、家畜、野生动物等)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包括对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的禽畜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

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负责监督全市运输行业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对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及时通报卫计部门,必要时协助疏散人员、运送物资;负责配合做好游客的健康教育,必要时劝阻或限制市民到疫区旅游;协助卫计部门督促星级饭店做好日常预防消毒工作。

市商粮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活禽养殖、交易市场进行摸底排查;组织活禽市场“三个一”常态预防措施落实;打击市场外活禽非法交易行为;对非法运输、储存、经营感染禽畜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督促禽类市场交易人员做好个体防护。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幼托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内疫情防控措施。

市经科信局:负责组织科技力量协助支持对H7N9禽流感疫情预防控制、临床治疗、实验室检测等科学研究。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经费,并做好财政经费使用监管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城区活禽贩卖行为劝阻、制止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的各项工资待遇。

市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全面健身运动,搞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卫生防病和自我保健意识。

市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台:负责H7N9禽流感疫情舆情管控;协助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市民自我防范能力。

市外事侨务办:负责协助在耒外籍人员H7N9禽流感疫情防治工作;协助新闻办等部门为境外媒体提供必要服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的隔离工作;组织领导辖区内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落实H7N9禽流感疫情防治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活禽流通管理,防止疫情高发地活禽进入我市。市场管理部门要通过发布公告、发放书面通知、上门宣传等方式,劝阻活禽经营户从疫情高发地进货,活禽批发市场管理部门在活禽进入市场前要严格查看检疫证明,一旦发现有来自疫情高发省份的活禽,须经畜牧水产局检疫排除H7N9禽流感病毒感染后方可进入市场;检疫发现H7N9禽流感病毒感染阳性禽群,一律予以扑杀,尽最大可能从源头上降低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风险。

(二)加强活禽市场管理,切实落实“三个一”措施。市场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落实“三个一”(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措施,严格清洗、消毒、休市或临时关闭的管理。

(三)加强禽类及活禽市场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畜牧水产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合作,加大对活禽批发、零售市场的禽类及外环境的监测力度,定期采集相关标本,及时开展实验室检测。

(四)加强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和救治。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培训,强化医务人员诊断和报告人感染禽流感的意识,提高病例救治能力。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国卫办医发〔2014〕6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医疗教治工作,对有禽类接触史或活禽暴露史、病情进展迅速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采集呼吸道标本送检,对有禽类接触史或活禽暴露史、病情进展迅速的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等疑似病例,尽早使用奥司他韦、帕拉米韦等抗病毒药物,以减少重症病例的发生,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病死率。

(五)加强与公众的风险沟通,营造群防群控氛围。完善信息通报和新闻发布制度,正确引导舆论,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正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理性应对,避免恐慌情绪。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釆取戴口罩、橡胶手套等适当的防护措施。加强从业环境的通风、清洗、消毒等措施,养成勤洗手、及时换洗衣服等良好卫生习惯,降低感染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制定本部门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以及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物资人员准备,保障工作经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及时互通疫情监测信息,做到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查,做到一周一通报。

(四)开展应急监测。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做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并迅速转入定点医院治疗。市场监管、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家畜、活禽批发市场的监测。

(五)加强宣传引导。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在各自领域适度开展正面宣传,普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公众心理疏导,避免出现社会恐慌,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六)严明工作纪律。全市上下要高度警惕,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注重防治工作、不及时报告有关紧急疫情等失职渎职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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